「第547期」田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渉恶案件开庭审理

「第547期」田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渉恶案件开庭审理

近日,由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金、王某发、黄某彪、韦某兵4人敲诈勒索渉恶案件在田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第547期」田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渉恶案件开庭审理

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黄宝继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第547期」田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渉恶案件开庭审理

2009年11月18日,黄某华以每亩130元的价格租用八渡瑶族乡某屯的集体荒山“渭曼坡”2530.6亩,租期为30年,租金为32.8万余元,并签订了承包合同。2010年4月8日,黄某华把这租来的荒山转租给广西雅长林场种植桉树,并约定荒山如果有纠纷由黄某华自行解决,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黄某华负责赔偿。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以韦某金、王某发为首的农村恶势力得知黄某华要赔偿“渭曼坡”其他群众的地上经济林后,就以自家在“渭曼坡”也有林地为由,采用阻碍施工、威胁施工人员等手段多次对黄某华实施敲诈勒索,敲诈勒索金额共计21.4万元,该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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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继及刑检部多名骨干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详细审阅案卷材料,并且多次召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就案件定性、补充完善证据等进行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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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办理涉黑恶案件的社会效果,庭审当天,县公安局、司法局等近20名干部群众到庭观摩了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进行详尽的说明和论述,与被告人、辩护人就多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历经6个多小时,该案庭审顺利完成,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悉

今年以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在田林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合作沟通,全面分析形势,深入摸排线索,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合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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