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马永忠、马赛吉恶势力团伙案件 开庭审理

12月5日至6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泥湾乡黄泥湾村马赛吉、马永忠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件在临夏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临夏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志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张妙菊担任该案审判长。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市扫黑办成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代表及部分市县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约150人旁听庭审活动。

临夏县马永忠、马赛吉恶势力团伙案件 开庭审理

该案5名被告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贪污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等7个罪名,犯罪事实25起,且犯罪事实涉及扶贫、宗教领域,社会影响较大,被关注广泛。

临夏县马永忠、马赛吉恶势力团伙案件 开庭审理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亲自督办该案,多次听取案件汇报,深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指导办案。省、州两级检察院领导适时跟进指导,全程指导办案。

临夏县马永忠、马赛吉恶势力团伙案件 开庭审理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马永忠伙同他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行摊派收取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在任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惠农扶贫资金,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产,违反矿产资源法,非法采矿,应当以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贪污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赛吉组织他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行摊派收取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单位财产,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违反矿产资源法,非法采矿等,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玉明伙同他人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活动,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产,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文奎、赵进祥伙同他人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活动,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有效指控犯罪,庭审前,临夏县检察院专门组建了公诉团队,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反复审查论证各项证据材料,拟定讯问、举证示证和答辩提纲,及时与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为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庭审中,面对5名被告人的辩解,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了据以定罪量刑的上百份证据,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并指出5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庭审质证,法庭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当庭予以确认。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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