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对于消费者而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很重要,但“3·15”之外的每一天更为重要。市市场监管局创建“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旨在促进消费维权各项服务,365天都能让老百姓感受到维权力量就在身边。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品牌: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品牌名称:

“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品牌内涵::

市市场监管局“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以“创品牌、优服务、提效能”为目标,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让老百姓365天都能感受到维权力量就在身边,为广大市民打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提高市场监管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以来,

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今年,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在央视3·15晚会为乌镇放心消费点赞、乌镇放心消费经验得到全省推广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在举措上更加注重“便民、利民、惠民”,创建过程注重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以文化的张力不断拓展品牌深度、提升品牌质量,不断激发机关服务品牌的价值,推动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格局、空间进一步提升。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以“创品牌、优服务、提效能”为目标,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得到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健全维权组织,完善消费维权网络

科学划分事权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自去年6月起,桐乡12315电话并入市长电话12345,市市场监管局局及时制定了市长电话办理处置规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逐级负责、业务对口办理,依法、及时解决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事项。明确消费者权益科(举报申诉中心)、各业务科室、各所(分局)及稽查大队的事权划分,规范全国“3·15”平台、省“3·15”系统、浙江省政务平台以及由上级部门分流下来的投诉、举报、咨询件的流转、处置、回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要求,并且留有书面痕迹,确保工作处置有力,合规合法、群众满意。

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建立局、基层所、消费维权服务站三级联动网络,在全市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消费热点领域设立11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全市村(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9个,实现村(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全覆盖。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加强制度化管理,统一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定员定岗,公开电话,方便消费者及时消费投诉。同时制定了《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5389起,其中投诉4474起,举报91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55万元。做到消费投诉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加大维权宣传,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以3·15为契机唱响放心消费主旋律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今年“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30多个部门在我市吾悦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咨询活动,活动中对2017年度放心消费无理由退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集中授牌,提升公众知晓度,增强企业责任感和诚信度,各所(分局)在各乡镇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全力营造“3·15”消费维权共享共治良好氛围。

开展放心消费“五进”提升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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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系统全体干部,尤其党员先锋,人人争当消费维权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通过印发放心消费宣传手册、宣传画报等形式,开展放心消费进农村、社区、学校、市场、企业,提升放心消费建设知晓度,今年以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同时,倡导市区主要商场在商场主要入口张贴放心消费宣传画、在商场的主要电子屏幕播放放心消费宣传视频,浓厚放心消费宣传氛围。

运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的进行消费教育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以放心消费为主题,与主流媒体进行常态化合作,通过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桐乡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放心消费建设成果、消费警示案例,发布消费警示30多篇。在桐乡电视台人居桐乡栏目制作播放专题消费维权节目“每周3·15”6期,大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创新维权方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积极推广运用“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

利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实现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利用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高在线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多元共治、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的理念,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在线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组建“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服务队

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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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队到大麻镇、永宁社区等地,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如何识别传销宣传等宣讲咨询服务。通过宣讲、咨询,提高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对传销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在“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中,“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服务队积极下基层,走企业,进园区、入村(社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接受消费维权投诉,开辟消费维权新方式。

推进社会共治,

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建设

积极培育和发展“放心示范单位建设单位”

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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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铸造“天天3·15,放心365消费维权”机关服务品牌

根据年初“放心消费在浙江”乌镇现场推进会的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以 “吾悦广场”多业态复合型商圈和“中驿”连锁超市进行重点培训和指导,各所(分局)也在各自辖区内积极培育和发展“放心示范单位建设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今年共印制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牌300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退货台帐300本,以“可视可感可监督”为标准,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要求将掌握的大量消费诉求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把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向社会作公示发布,倒逼经营者自律、推进维权社会共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目前,已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桐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布2018年第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消费投诉公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今年全市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87家,其中放心商店133家、放心网店10家、放心餐饮43家、放心消费示范区1个,完成上级任务数139%。今年全市共计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线下实体店)177家,完成上级任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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