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晚8時許,路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起報警:在榕花大街某小區發生家暴 。我所民警聞風而動,快速到達現場瞭解情況並進行處置。
經民警調查得知,陳某醉酒回家後與妻子彭某發生爭執,進而對妻子和前來勸架的無辜鄰居進行毆打,之後又對自己的繼女進行毆打。民警立即將違法行為人陳某控制,並積極為彭某撥打120聯繫附近醫院進行及時救治。
當天天氣異常寒冷,周圍群眾勸民警快回所休息,等待第二天再進行處理,但民警本著“不拖不等”的原則,加班加點終將陳某繩之以法,處理直至凌晨結束才進行休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陳某行政拘留十日。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已送至衡水市拘留所執行。
無獨有偶,2018年12月28日下午2時許,醉酒後的張某在利民路某小區門口,因為不滿車主馮某開車慢、來回打轉向燈的行為,對馮某進行拉扯、辱罵並毆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張某處行政拘留七日。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已送至衡水市拘留所執行。
閱讀更多 衡水鳳巢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