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補貼將在2019年底失效

本《辦法》在2019年12月18日失效,所以需要申請境外商標補貼的大大們趕早在深圳商標註冊獲取補貼。

A、(境外)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補貼資助標準

取得境外商標註冊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深圳公司商標註冊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註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註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註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臺灣、澳門取得註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註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通知: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補貼將在2019年底失效

B、(境外)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補貼資助條件

需要申請境外商標資助的深圳公司應在取得境外商標註冊證明文書後一年內提出,以商標註冊證明文書記載的註冊時間或者境外商標註冊證明文書的簽發時間為準。符合申請條件的深圳公司必須是在我市註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

C、(境外)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資助辦理流程

1.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

2.申請受理機關補貼官網:http://www.szproperty.com/

3.諮詢電話:0755-83991522

4.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25號英龍大廈1809-1812

5.辦理程序:受理——審核——領款——撥付

1.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於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限期予以補充,並在材料補正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市財政部門撥款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對外公佈,申請人按照公佈要求辦理領款手續;

3.自境外商標註冊資助公示文件發佈之日起六個月未辦理領款手續的申請人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助款,未領款項將上交市財政。

以上就是深圳公司商標註冊補貼獲取詳情,將在2019年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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