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講堂|遇上“套路貸”黑惡勢力?!

普法小讲堂|遇上“套路贷”黑恶势力?!

黑惡勢力是國家和社會肌體上的毒瘤,一日不除,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無法持續,社會法治就無法彰顯,基層政權就無法穩固,必須堅決予以打擊並剷除其滋生土壤。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普法小讲堂|遇上“套路贷”黑恶势力?!

我們通過相關的案例,進一步瞭解黑惡勢力的危害性以及掃黑除惡的重要意義。

01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6日至同年12月14日,被告人孫某勇與被告人李某鵬、王某經預謀,以虛構的“鉅野縣億興投資擔保公司”的名義,以無抵押、無徵信貸款為幌子向被害人發放借款,並誘騙被害人簽訂借款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讓被害人仔細查看合同內容,且與被害人僅簽訂一份合同交由被告人孫某勇保管。同時給被害人的車輛安裝明暗兩套GPS定位,並要求被害人提供一把車輛備用鑰匙,以確保貸款安全。後三被告人單方肆意製造被害人違約事實,將被害人車輛開走,向被害人索要虛高借款本金、拖車費、協調費及向被害人索要借款合同規定日息20%的違約金等,在向被害人要賬過程中,以不按要求付款就將車輛賣掉、出事故由被害人負責、每次要賬有高額要賬費等相要挾,讓被害人按照指定的方式和地點交付錢款,不給錢就不歸還被害人車輛,從而進行詐騙、敲詐勒索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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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律後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勇、李某鵬、王某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共同實施犯罪活動,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在一定範圍內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據此,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孫某勇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被告人李某鵬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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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提醒

與傳統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現的黑惡勢力活動逐漸趨於隱蔽,遊走於犯罪與違法之間,其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發生改變——以各種“套路貸”“校園貸”“裸貸”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

要遠離類似“套路貸”這樣披著經濟行為外衣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自己要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要對自己的經濟能力有正確的估計,端正自己的消費觀,不要借錢超前消費。借錢做生意時要謹慎分析情況,如果從銀行貸不出款,肯定是擔保能力不夠,這個時候不能盲目尋找籌資渠道,避免落進“套路貸”的陷阱。

其次,很多從事“套路貸”的不法分子,往往是以虛假的財富公司、金融貸款企業為幌子,找人找公司簽訂借款合同、特別是利息較高的合同前,要多渠道打聽一下。

第三,如果不慎遭遇“軟暴力”催收,一定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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