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部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任愛民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1年至2018年,任愛民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以拜年、過節名義所送禮金共計24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後收受禮金共計16.5萬元。此外,任愛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任愛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儀隴縣政協原副主席、縣委統戰部原部長餘新民等人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餘新民以虛增辦公用品費用、租車費等方式報銷個人費用6174元。2017年4月,經時任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郭紅英同意,餘新民、縣委統戰部副部長何一帆以虛增租車費方式報銷宴請開支3900元。餘新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郭紅英、何一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支付費用已上繳。

高坪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劉紹林違規超標準接待問題。

2017年2月24日,高坪區總工會在安排5名調研人員午餐時,劉紹林等8人陪同用餐,並審批同意報銷餐費1165元。劉紹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承擔費用已上繳。

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原輔警蒲林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8年4月至8月,蒲林在交警支隊車管所監管中心工作期間,利用工作便利,先後六次收受駕校考場工作人員紅包共計5000元,接受吃請兩次。蒲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內容來自市紀委黨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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