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六被告人故意傷害及一被告人包庇案


11月15日,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韋某覃等六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及被告人韋某某包庇一案。柳城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六被告人故意傷害及一被告人包庇案


公訴機關指控:

2017年10月16日11時許,被告人韋某覃糾集被告人韋某明、韋某保、韋某良、韋某養、韋某冬、韋某某來到被害人王某林承接的古砦仫佬族鄉政府附近的安置房工地討要工錢,由於工錢結算的問題與王某林發生口角隨後扭打在一起,在打鬥過程中造成被害人王某林死亡,多人受傷。事後,韋某某讓他人駕車接送韋某養等人逃匿去柳州。

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六被告人故意傷害及一被告人包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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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韋某覃、韋某明、韋某保、韋某良、韋某養、韋某冬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韋某某明知六被告人是犯罪的人,而幫助逃匿,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構成包庇罪,提請法院依法追究七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六被告人故意傷害及一被告人包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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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公訴機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出示了相關證據,七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各當事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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