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DNA數據庫是打拐的最優路徑

完善DNA數據庫是打拐的最優路徑

1994年,當5歲的兒子吳峰(化名)和往常一樣和小夥伴在家門口玩耍時失蹤,租住在鄭州市管城區南門西拐8號院,以賣菜為生的吳先生怎麼也沒想到,下一次再見到兒子已是24年後的今天。3月2日上午,在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失散多年的父子倆終於重逢。吳先生百感交集,緊緊攥著兒子的手不願撒開。(3月5日澎湃新聞網)

失蹤時年僅5歲,歸來早已不是少年。同樣,當年不過35歲的父親,20年後再一次摟緊孩子時,已然是年近花甲。故而,這起長達24年之久的悲喜劇,固然迎來了團圓的結局,卻依然讓人唏噓不已。因為,無論對於孩子還是父母,人生又有多少個24年可等?

其實,吳先生儘管尋親的路上淌幹了眼淚,分離的歲月更是足夠漫長,但終究是父子得以相聚,算得上苦盡甘來。然而,並非每一個失散孩子的家庭,都能有如此“好運”。就如杭州淳安縣中洲鎮早年喪妻且家境貧困的餘裕昌老人,為尋回41年前無奈遺棄街頭的7月女嬰,一生未再娶,然迄今未果,以致終日以淚洗面。

完善DNA數據庫是打拐的最優路徑

應當說,無數失散孩子家庭的再聚首,除了其親人永不言棄外,公安部門的摸排解救及社會各界的傾力配合,無疑起了決定性作用。其中,打拐DNA數據庫的運用,更是功不可沒。吳先生失散24年的兒子,其身份正是通過DNA比對得以確認。顯而易見,倘若非此“火眼金睛”,吳先生的尋親之路無疑如“大海撈針”,勢必更加“其路漫漫”。

不過,眼下的DNA數據庫似乎有待完善。一方面,失子家庭一旦報警,其父母信息隨即記錄在案,立馬有據可查;另一方面,對於失散孩子,則顯未做到全覆蓋:就現實狀況來看,現今能採集到DNA樣本、並錄入數據庫的這類孩子,還侷限於各地在街頭流浪乞討及被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未成年人。

也就是說,目前的DNA數據庫,實際處於一種“失衡”狀態,遠未囊括所有失散孩子的信息。這也是迄今還有無數失子家庭仍在翹首相盼的癥結所在。顯然,完善DNA數據庫,實為打拐的最優路徑。而當下需要做的,無疑是補足失散孩子的相關信息,使之與孩子親人一方的信息“匹配”。如此,DNA數據庫才能真正實現“迅速準確查找”的功能。

完善DNA數據庫是打拐的最優路徑

與此相適應,則需建立全國性的家庭新增人口強制申報制度:凡每戶新增人口,其戶主應當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備,再由派出所逐一篩查。除其中具合法手續的初生兒及抱養兒童外,其餘人等則在依法處置的同時,採集其DNA樣本,並載入全國聯網的數據庫備查。

要做到這一點,顯然並非易事。首先,應出臺相關制度,實行主動申報與定期、不定期排查相結合,並確保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其次,須全國一盤棋,且令行禁止,以避免出現疏漏。同時,還要隨時將相關申報情況在基層社區(村社)張榜公佈,以接受群眾監督,從而最大限度防範“漏網之魚”。

相信DNA數據庫一旦實現實時更新,必然有助於離散家庭在第一時間團圓,而不再經受數十年等待的煎熬。同時,家庭新增人口強制申報制度的實行,將讓拐賣兒童乃至婦女的犯罪團伙失卻買方市場,無疑具“釜底抽薪”之效。當然,倘若今後時機成熟,一俟實現覆蓋全體公民的DNA數據庫,則犯罪團伙更加無處藏身,進而讓國人深惡痛絕的人口拐賣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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