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期開封的猶太人:沒人信仰猶太教

民国初期开封的犹太人:没人信仰犹太教

開封猶太教清真寺

1913年6月1日

題記:開封的懷特主教努力保存猶太教堂遺蹟,現存有3 塊猶太教石碑。懷特主教還買下了一處古舊的猶太教堂,並籲請美國猶太人資助重建。

聖地不能失去聖潔的光輝

河南開封福音堂的懷特主教(William C.White)給居住在上海的美籍猶太人伊茲拉(N.E.B.Ezra)寫信,生動描述了當地一個頹敗的猶太教堂的故事,並希望能籌集一筆資金維護開封猶太教歷史遺址。如果可能的話,保留猶太教在此地殘留的一點信仰。懷特主教在信中解釋了他對此事發生興趣的緣由。

“開封有一位穆斯林商人領袖,對我十分友善。他同時也是開封猶太領袖趙先生(Chao)好友。去年,在我的詢問下,他告訴我,開封猶太人聚居區的石碑如果再不妥善維護,很快就會坍塌。我表示將盡其所能提供一切可行的幫助。趙先生說,他們自己是無法採取任何措施來維護石碑了,問我是否可以幫忙。於是,我們簽署了一紙協議,石碑交由我保管。”

“3年前,當我來到開封時,就看到過這座破敗的猶太教堂。這裡曾經是無數猶太人先輩頂禮膜拜之處,如今卻是一片狼藉,周圍汙穢不堪。這片狀似垃圾場的教堂中央,矗立著兩塊年久失修的大石碑。調皮的的孩子們往上面扔擲石塊,石碑斑駁陸離。其中一塊石碑飽經風霜,在雨水的侵蝕下已變得搖搖欲墜,隨時都可以摔成碎片。”

“我下定決心,要儘自己最大努力來保護這一處猶太教堂遺址,因為這是聖地,不能讓他失去聖潔的光輝。我試圖買下這塊地,但失敗了。接著,我又試圖重建教堂,請這裡的猶太人與我一起努力,並恢復猶太教儀式,但同樣沒有成功。”

“還住在開封的猶太人說,他們對於猶太教已毫無興趣,也不想再重建教堂。另外我看到他們內部的意見分歧很大,什麼都做不了。”

接著,懷特主教描述了教堂中這些石碑的情形。

“第一塊石碑的正反兩面都刻有文字(1489年和15552年),第二塊石碑是1689年的,字跡已經模糊了,有可能刻的是這裡猶太人祖先的名字。第三塊石碑(1662)年至今仍沒尋找到。我隨信附上一塊石碑1489年撰題的刻字拓本。我已儘可能重新修繕了這塊石碑,還從家中取來了防腐劑。”

懷特主教說,“我與趙先生簽了協議後,買賣這塊土地的談判變得容易了些。我對他們說,將自己的教堂出租獲取租金是十分可恥的行為。如果你們自己不能清理教堂、重修石碑的話,我可以將它買下。我還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能夠儘量找齊原來的材料和物件,我可以幫助他們重建一個小教堂。”

“但是,事情的發展真令人失望。這裡的猶太人對此毫無興趣。最後,我們達成協議,由我買下土地和地面殘存的物件。先前,他們已經斷斷續續地出售了教堂的部分土地。當我買下這塊長400英尺、寬200英尺的地產時,它已呈不規則形狀了。我又從其他人那裡買下了先前被出售的兩小塊地。有一小塊仍由猶太人所有,但上面蓋起了房屋,並高價抵押給了外人。我感覺到如果我能夠支付抵押金的話,他們會同意把這塊地賣給我。”

“我希望能夠在這塊地上建一所有效率的醫院,以紀念開封猶太教先人。如果上海或其他地方的猶太人為示紀念願意出資幫助我實現這一計劃,我們將能夠建立起一個永久而實用的紀念館。”

“看來,我是無法讓開封的猶太人對此產生興趣了。如果僅有其他地方的猶太人支持,而沒有本地猶太人參與,那麼紀念館即使建成後也會很快破敗,或落人官府之手。唯一希望是此地聖公會教區的主教願意接手,並將此視作神聖職責。”

他們恐怕不會再信仰猶太教了

“開封猶太人說,在當地生活的猶太人有7個姓、8戶人家。其中張姓因不贊同這裡猶太人之間的內部衝突和自相殘殺,自行宣佈退出。於是,其餘六姓人家聯合處理所有法律事務。趙家聲望較高,被推為領袖。我與六姓族長共同簽署了土地買賣合同,為此支付2000美元,其中不包括登記費和其他費用。

“開封的士紳和官員發現猶太人把教堂石碑出售後,試圖再搶奪回去。他們抓捕了趙先生,把他關押了一個晚上。當地官員向趙先生行賄,想用800美元把石碑從我手中再搶走。但是,趙先生說,就算給他8萬美元,他也不會向我要回的。官員們又對趙先生說,如果能把石碑要回來,就替他們重建教堂。然而,趙先生和其他猶太人的立場仍然堅定。”

道臺本人親自寫信給我,表示這些碑應該由中國政府保管。但我已下定決心,不能交還石碑。如果有必要,我會通過坎特伯雷大主教將此事提交英國外交部。另一方面,由於猶太人嚴格遵守與我所簽訂的書面協議,政府無奈之下,最後不得不讓步。為了保存政府顏面,我寫下保證書,承諾石碑將永遠留在開封。

“這8戶猶太人大約還有50來人,但沒有一個人信仰猶太教,也再沒這個意願。我送給趙先生一本《聖經》,向他講解舊約中關於猶太先人的宗教故事。但是,我想這毫無用處,他們恐怕是不會再去信仰猶太教了。”

註釋:

①威廉•懷特(W.C.White)為加拿大基督教中華聖公會河南教區主教。1912年,懷特與猶太族人趙允中等人商洽,試圖將弘治二年(1489年)的《重建清真寺記》碑和正德七年(1512年)的《尊崇道經寺記》碑以及其他一些十分珍貴的猶太人遺物運往國外。1914年,懷特以中華聖公會的名義,買下了“一賜樂業教”(開封猶太人對其信封宗教的稱謂)清真寺的舊址。

②中國古代聚居河南開封的猶太人稱其信奉宗教為“一賜樂業教”,取意於明代對“凡歸其化者,皆賜地以安居樂業之鄉,誠一視同仁之心也”。又說“一賜樂業”為猶太人祖先雅各(以色列)的音譯。開封猶太人約自北宋年間遷入中國,他們保持獨特的宗教禮儀和社會習俗,宰殺動物時“惟謹守挑筋遺規,雖血縷肉線,必將盡焉”,故又名“挑筋教”,敬拜上帝,不設偶像,誦讀希伯來聖經,每日3次禮拜,行割禮,遵奉安息日、贖罪日及住棚節、轉經節等節期。教徒戴藍色小帽,被稱為“藍帽回回”。明以後逐漸與外族通婚。至清末。其文化傳統和宗教習俗已難以維繫,與中國社會融為一體。開封猶太教堂原存13件“脫拉”(猶太經卷,載《舊約》前五書),後流失國外,在大英圖書館、牛津大學博德賴安圖書館、劍橋大學圖書館和美國布瑞德威爾圖書館、猶太神學院等有收藏。

③原文為“Tutah”,查開封歷史沿革,民國初年設豫東道,根據北京政府1913年1月8日頒佈的《劃一現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規定:“現巡道各省份,該道官名均改為觀察使”,屬監督、指導轄區各縣的省級政府派出機關。又根據北京政府1914年5月23日頒佈的《道官制》規定:“道置道尹,隸屬巡按使,為一道行政長官,依法律、命令執行道內行政事務,並受巡按使之委任監督財政及司法行政及其他特別官署之行政事務”。由此推測,該官可能為當時豫東道道尹,民間可能仍沿用清制,稱為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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