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網絡安全新法生效,責令互聯網公司刪除“有毒”內容

越南網絡安全新法於1月1日正式生效。

據法新社1月1日報道,該法規定,互聯網公司必須刪除被政府認定為“有毒”的網上內容,越南互聯網用戶也不得在互聯網上散佈反政府信息或歪曲歷史。此外,臉書、谷歌等國際科技巨頭要在越南開展業務必須在越南國內設立代表處,而且在越南政府要求下必須將用戶數據提交給政府。

越南公安部兩個月前發佈法令草案,說明如何實施這項法律,且給予在越南提供網絡服務的公司12個月的寬限期。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越南在去年6月在十四屆國會第五次會議以86%的高票通過網絡安全法。該法設7章43條,對在網絡空間內,就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以及各有關機構、組織和個人的行為責任做出規定。

根據規定,在越南境內提供互聯網相關服務的國內外企業,需將用戶信息數據存儲庫設在越南境內,相關外國企業需在越南設立辦事處。在越南境內提供互聯網相關服務的國內外企業需驗證用戶註冊信息,並應公安部門調查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該法對禁止利用網絡空間煽動反對國家、歪曲歷史、破壞民族團結、誹謗宗教、散佈虛假和有傷風化的信息等行為做出具體規定。

而美國和加拿大以及一些境外勢力此前曾向越南施壓,要求越南推遲對該草案的投票。

與西方政府和社會活動人士高調批評不同的是,臉書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法新社明確表示“將刪除我們瞭解到的不符合(臉書)標準的內容”。越南政府方面表示,谷歌已採取行動,準備在越南設立辦公室,不過谷歌方面表示在現階段尚不能對此置評。

越南信息傳媒部統計顯示,越南互聯網用戶約佔全國總人口的70%,社交媒體用戶約為5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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