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洋政府文件中看當年簽約的細節


1915年5月27日,大總統府政事堂指示外交部賦予中日談判代表在“二十一條”條約上簽字畫押全權之批示令。

1915年5月27日,外交部關於批准“二十一條”事宜上報大總統袁世凱的呈文。

1915年5月27日外交部上報大總統請示頒發換約委任令的呈文。

1915年5月27日外交部上報大總統請示頒發換約委任令的呈文。

袁世凱批准並署名蓋印“民四條約”。

1915年5月31日,大總統政事堂機要局關於中日締結條約之批准令。

1915年5月31日,大總統政事堂機要局關於中日締結條約之批准令。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五卷《山東問題與濟南慘案》,任銀睦、柳賓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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