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皇家憲章“GASCONY”

英國皇家憲章“GASCONY”

Royal Charters

皇家憲章是女王根據樞密院的建議批准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3世紀。他們最初的目的是創建公共或私人公司(包括城鎮),並確定他們的特權和目的。

今天,新憲章通常保留給那些為公眾利益工作的機構(如專業機構和慈善機構),這些機構展示了“在他們特定領域的卓越、穩定和永久地位”

英國皇家憲章“GASCONY”

皇家憲章“GASCONY”

英國國家檔案局

標題:高等法院大法官“Gascony”

描述:本系列的文件構成了英國皇室Gascony憲章的主要倖存記錄。

前四卷是由亨利三世(Henry III)的兒子愛德華(Edward)登記的專利證書和信件組成,他與愛爾蘭有關,但大多數都提到了Gascony。

晚些時候,從1273 - 4開始,包括條約、停戰協定、大使的任命和權力、命令、傳票、安全行為和保護的信件,以及在英國統治下有關Gascony的國王辦公室和土地的贈款。在愛德華二世統治初期,也有一些與龐蒂歐和蒙特勒有關的條款。

日期:1253-1468

相關材料:Gascony相當數量的請願書是:SC8

所持有:國家檔案局,女王公共記錄辦公室

法律地位:公共記錄(S)

語言:拉丁

物理描述:144卷(S)

這方面的記錄,瀏覽參考 了所有部門的記錄創建,獲取,並繼承了由高等法院,國家檔案館,皇室,大臣和各委員會

C61-女王公共管理辦公室“GASCONY”卷

(參見http://discovery.nationalarchives.gov.uk/details/record?catln=3&catid=2060&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英國皇家憲章“GASC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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