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范冰冰补缴税款8.84亿元,为什么没有追究刑责?

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存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问题,江苏税务部门介入调查。时隔4个月后,调查结果终于出来了。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正式向范冰冰下达处理决定,对其个人、以及所在企业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近8.84亿元,免于刑事处罚。范冰冰也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致歉信,算是低头认错。至此,一直被舆论念念不忘的涉税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范冰冰补缴税款8.84亿元,为什么没有追究刑责?

明星偷逃税款,本来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对高收入人群征税难,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如果这次范冰冰不是被举报,被舆论关注,恐怕也不会这样大动干戈。这个案子显然不是小案,牵扯到方方面面,案件调查清楚并不困难,但处理时会慎之又慎,处理结果要给各方面交代:1.要给法律一个交代,结果必须要合法;2.要给举报人和舆论一个交代,民意不可违;3.要给明星一个交代,明确底线。当然,现在这样的处理结果,基本上各方面都可以比较满意了,首先是合法,其次是舆论基本上能接受,再次只罚款不判刑、不至于把有钱的明星都吓走。

为什么只有罚款,没有刑责?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次范冰冰的处理结果,除了追缴欠款和滞纳金外,只有罚款,没有刑责。不少瓜民纳闷,金额这么高,影响这么坏,怎么只能罚款了事,不判刑呢?难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吗?答案,还真不是这样的。从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看,这样的处理结果,还真的是没有问题、经得起质疑的。何以见得?

《刑法》(2015年修订版)第二百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可以看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偷税行为都会诉诸刑罚。如果不是五年内受过逃税相关刑事处罚、或者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一般人都不会这么倒霉),只要在补缴税款、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一般是罚款),就够了,不用进去了。

从范冰冰的情况来看,这是首次被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且五年之内没有因逃税而获刑。因此,正常进行的话,她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约9亿元),就算是接受了全部的法律制裁,不会再有其他的处罚了。

尘埃落定!范冰冰补缴税款8.84亿元,为什么没有追究刑责?

范冰冰没有刑责,不代表其他人没事

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范冰冰,这次的处罚结果基本定调了,只要交钱就完事儿。但是,本次涉及的整个逃税案件,却不会就此划上句号。我们来看看哪些人会被问责:

范冰冰的经纪人牟某广。在案件调查期间,牟某广涉嫌指引人员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阻挠税务机关调查取证,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察。小编感叹,当个管家也真不容易,一方面是明星有要求,另一方面是法律有要求,左右不是人。这不,明星没大事,背锅事儿怕是跑不掉了。

地税机关责任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税务局,对无锡市地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问责。处罚结果暂未出来,但估计是以内部问责为主,除非性质特别恶劣才会触犯法律。

尘埃落定!范冰冰补缴税款8.84亿元,为什么没有追究刑责?

其他影视明星会有事吗?

目前,国家税务部门正在部署针对影视行业的税收征缴规范化整治,对于能够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这意味着,对范冰冰的处罚是偏重了点,不仅要被缴税款、滞纳金,还要3倍罚款,因为她是被举报的。其他影视明星,如果自动认错、交钱,是连行政处罚都不用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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