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駐馬店市交警部門公佈了2018年年初以來被終生禁駕的人員名單,以此來提醒、告誡心存僥倖的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樹立通行安全意識、安全自律意識,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這70名終生禁駕人員名單中
有59名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
另外11名因酒後發生交通事故
被公安交管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並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年齡最大的62歲
年齡最小的僅21歲
70名終生禁駕名單
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即違法行為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意味著該名違法人員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造成終生禁駕的原因主要有: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2、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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