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無棣: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

山東無棣: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

2018年7月11日,山東無棣警方發佈消息,稱7月5日,無棣縣公安局組織開展印章刻制業清查整治集中行動,取締私刻公章業戶4家,查獲雕刻機3臺、電腦主機7臺、刻章原料1500餘枚及印章成品59枚,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無棣: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

警方稱:蘇某華,因涉嫌偽造公司、企業印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取保候審;劉某青,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司印章罪被取保候審;楊某琴,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司、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被取保候審;謝某珍,因涉嫌偽造印章被行政拘留10日。(民聲供稿平臺 發)

山東無棣: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註冊登記,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被取締後,仍進行活動的;(二)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仍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的;(三)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山東無棣:三女一男非法刻制公章被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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