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這個詞,不僅可以用來形容女性,也可以用來形容男性。特別是在這個“看臉時代”,性感的男人無疑對女人更有吸引力。可是,男人的性感不是越健壯越狂野越好,女人想要的不止是這個……
一位朋友在公園賞花,覓春,“遇見一個男子,白麵、有絡腮鬍,濃眉大眼,拿一相機拍照,然後,坐地上,停留、抽菸……” 她惆悵地說:“我的心融化了。”這位花痴的表達很到位。其實,最吃香的那款搶手男人,永遠是“有剛硬底色,然後帶點文藝氣息”,這類男人魅力十足,靈肉相輔相成。
另一位閨蜜最近很嚮往、心儀“一個遠在山東日照的男人”,她說,連他住的小城的名字都很清朗。這個男人怎麼迷倒她?聽聽她滿嘴口水的描繪:眼窩很深,帶點憂鬱,眉骨凸顯,又突然晴好;看起來很斯文,英俊,帶點羞色而乾淨的笑,彷彿十里春風拂面;而他的身份不是文藝工作者,而是做建材生意的;皮膚黝黑,喜歡徒步露營,喜歡攝影,作品裡有文人的腔調,“最美妙的是,他還是健身愛好者,胸肌腹肌崢嶸有致……”總之,他是個熱愛生活的品質男人,粗中有細,剛柔並濟,文武兼修。這位女士,很早以前,她喜歡的是另外一位男子,其中有個畫面感很強的情景:手臂上有紋身,戴粗大的金項鍊,卻一臉慈愛地抱著女兒在醫院排隊等待打針……也許更年輕的時候她喜歡的是“溫柔的粗鄙”,關鍵詞是“粗鄙”;而更年長後,她更喜歡的是“強壯而精緻”,是一種兼容的美而不是絕對的美。
不少女生承認林丹很性感,又覺得他的性感過於直接粗暴,甚至野性、好鬥有點爆棚了。而另外一位羽毛球冠軍、新秀諶龍則性感得更文藝、更藍調,比如他眼睛裡不僅僅有火焰,還有海水,還有,他腿更長,長腿也有它奇妙的文藝性。
男人要有粗有野,但是不能一條路走到黑。這個時候,如果給自己的強壯加一點暖色調,比如愛好文藝,哪怕只會吹口哨或者會做甜品也會緩衝那種過於幹糙的粗線條。同樣,男人的性感,要有骨氣與靈氣,如果一開始就溫柔、文藝、溫暖、美好、多情,而忘記佩劍、練幾塊腹肌或蓄鬚……就很容易飄忽、弱化其男性的性感指數,甚至一不小心就弱了、“娘”了,其實只要稍做“水磨”處理,就可以有劍膽琴心的雛形,比如有個抽菸的壞毛病,或者喝酒的時候總是“先乾為敬”,甚至臉上出現一道寫實的疤痕,或者像《山楂樹之戀》的男主角竇驍偶露胸毛,甚至穿牛仔褲、不善言辭、細長小眼也可以為自己的硬朗加一點分……
這是一個混蛋與混搭齊驅並駕的時代,“混蛋”的壞,很容易突然飆升男人的性感指數,因為這個時代還很浮躁,競爭還很激烈,“壞壞的樣子”,有第一眼的威懾力與第一眼的衝擊力,很有可讀性,但更適合遠觀手不動;不過,“混搭”男人更有後勁,其魅力光輝是有節奏感的,更實用,可以滿足女人對男人的遐想,又很安全,無刺、無害,因為從其身上可以嗅到類似閨蜜的味道。
男人的性感,用詩人餘秀華的話說,稍不留神,“就髒了”。打獵的遠古或者戰爭年代,男人的絕對強悍,意味著贏、勝利與安穩的幸福,而日趨文明、成熟、現代、和平的時代,女人要的是你中有我的俠士,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悍匪。
商人王石,因為熱愛登山、遊學,於是風雅了;文人韓寒,因為敢言、賽車,於是剛毅了……我不知道怎麼給這種混搭男人起個準確的名字或者概念,但是我相信,在兩性關係裡,魅力就是一種力量,性感的力量。一個男人最高級的魅力色譜是,你從中隱約可以看見自己有的,以及自己沒有的,這才是吸引本身;如果只有自己沒有的,那叫誘惑,而不是兩兩相吸,只有相吸才會惺惺相惜。這就更靠近愛情了。
有些喜歡,只是喜歡;有些喜歡,會升級為愛甚至熱愛。
總之,男人的性感不要太膚淺、太直接、太單一,可以更深刻一些、曲折一些、豐富一些。可以側漏,但是不必爆棚,因為男人性感是給女人欣賞的,如看山,不喜平鋪直敘;女人的性感是給男人看的,最好一目瞭然,長驅直入,因為男人是視覺動物,而女性是通感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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