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國盛證券營業部老總違法炒股被罰20萬 公司業績不佳拖“虧”母公司

和訊網消息 據證監會12月26日披露,國盛證券員工張文學因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並且借他人名義持股,被陝西證監局處以20萬元的罰款。張文學累計買入成交金額755.04萬元,賣出成交金額735.65萬元,整體虧損近20萬元,不但未產生違法所得,還被處罰。此外,記者注意到,公開數據顯示國盛證券近年來業績低迷,甚至一度拖“虧”母公司國盛金控。

營業部老總違法炒股“賠了夫人又折兵”

經查,張文學自2014年9月25日起任國盛證券寶雞營業部負責人,任職期間,私下接受客戶祁某燕委託,於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5日,操作祁某燕證券賬戶,共下單交易1386筆,累計交易金額28,652.03萬元,該賬戶處於虧損狀態,未產生收益。

此外,張還利用兄長張某學、岳父楊某長、岳母趙某娥、配偶之妹楊某等四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股票交易,是四人證券賬戶資金的主要提供者和受益者。賬戶累計買入成交金額755.04萬元,賣出成交金額735.65萬元,整體虧損,未產生違法所得。

證監局認為,張私下接受客戶祁某燕委託買賣證券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條所述違法行為;利用兄長張某學、岳父楊某長、岳母趙某娥、配偶之妹楊某等四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

最終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張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張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合計處以20萬元罰款。

業績不佳 拖母公司“後腿”

據悉,國盛證券為國盛金控的子公司,據2018上半年報數據顯示,國盛金控業績表現不理想,受子公司國盛證券的拖累,國盛金控在今年上半年實現的歸屬淨利潤同比由盈轉虧。

具體來看,國盛金控2018年上半年實現的營收、淨利處於雙雙下滑的狀態,其中,2018年上半年實現營業總收入約為6.35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約48.25%;同期對應實現的歸屬淨利潤約為虧損1.75億元,相較於上年同期盈利約1.51億元,同比由盈轉虧。

國盛證券的營收和淨利潤都實現了同比下滑,其中,淨利潤為-1.27億元甚至直接下滑至虧損狀態,拖“虧”了母公司。

再看2018年二季度的國盛證券。2018年第二季度,證券市場行情持續下跌。受此影響,國盛證券持有的股票類自營投資金融資產出現較大浮虧,與前次預計偏差較大。同時,2018年第二季度,證券市場交投清淡,滬深兩市股票成交金額較第一季度下降14.56%。國盛證券經紀業務手續費收入未達預期。另外,國盛證券及下屬企業購買的資管產品江信基金聚富1號到期清算虧損等等,都成為拖“虧”母公司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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