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省最新調整:400萬以下不用公開招標!各省集採標準最新公

29省最新調整:400萬以下不用公開招標!各省集採標準最新公

多個省市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招標限額直接從200萬上調至400萬!文末附最新版《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全文解讀!

山東省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公佈2019年度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

29省最新調整:400萬以下不用公開招標!各省集採標準最新公

一、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在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方面,前一期目錄為貨物類50萬元、服務類1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100萬元。新目錄將2019年省級分散採購限額標準調整為:貨物和服務類1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150萬元。

貨物類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直接從50萬元上調為100萬元,也就是說100萬以下的醫療設備、耗材等不用納入分散採購!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漲幅更大,前一期目錄為貨物類200萬元、服務類2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200萬元。新目錄將2019年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為:同一預算項目下,貨物和服務類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400萬元,工程類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

公開招標限額從200萬大幅提升至400萬,也就是說400萬以下產品不用公開招標!

上海市

上海市財政局近期同樣發佈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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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整,醫療器械設備集中採購限額標準由原先20萬以上變成50萬以上。

也就是說50萬以下的醫療器械設備不用進行集中採購!

上海市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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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調整到400萬元。

意味著400萬以下的醫療設備、耗材產品將不用公開招標

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不久前發佈《青海省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批量採購省級達到30萬以上、市級達到20萬以上、縣級達到10萬以上的醫療設備被納入青海省部門集中採購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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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一)省級分散採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單項或者批量採購預算金額從20萬上調至50萬元。

(二)市(州)級分散採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單項或者批量採購預算金額從10萬上調至30萬元。

(三)縣級分散採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單項或者批量採購預算金額從10萬上調至20萬元。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一)省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採購預算金額從200萬上調至300萬元。

(二)市(州)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採購預算金額從50萬上調至200萬元。

(三)縣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採購預算金額從50萬上調至100萬元。

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樣也發佈《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目錄及標準》在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等方面作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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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其中2019年起,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調整到300萬元,市級從100萬元調整到200萬元,縣級標準100萬元不變。武漢市市本級執行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從50萬元(含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含100萬元)。

福建省

10月29日,福建省財政廳發佈了《省財政廳修訂政府採購目錄及標準》,新目錄中明確包含醫療設備(計生、防疫設備入此類)等採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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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文件中,福建省省財政廳對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的限額標準作出了不少調整。

其中就包括如下兩條要求:

一、提高自行採購的標準 。將目錄內金額起點和目錄外限額標準統一提高至50萬元;

二、將公開標準數額標準由10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 。擴大采購人選擇採購方式的自主權,採購人可根據採購項目特點自主確定適宜的採購方式。

也就是說,從今往後,福建省50萬以下的設備、耗材不用進行部門集中採購,200萬以下的醫療產品不用公開招標!

相較於過去的採購標準,福建省的公開招標限額整整比上期提高了100萬元!

陝西省

10月,陝西省財政局發佈了《2019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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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新《目錄》要求省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10萬元以上;省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的採購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

也就是說陝西省10萬以下的設備、耗材不用進行部門集中採購,200萬以下產品不用公開招標!

江蘇省

近日,江蘇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印發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蘇財購〔2018〕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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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集中採購目錄

醫療設備和耗材被納入部門集中採購目錄。

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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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含)以上。對使用財政性資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項目、社會關注度高,預算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納入集中採購。

浙江省

10月17日,浙江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公開徵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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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醫療設備(應國際招標的除外)納入浙江省省級貨物類政府集中採購項目。

二、部門集中採購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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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為50萬元,市級為30萬元,縣級為20萬元。

四、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市、縣三級均為200萬元。

新疆

關於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8—2019年度集中採購目錄及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一、集中採購目錄

醫療設備被納入集中採購目錄

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20萬元的貨物、工程、服務類分散採購項目,納入政府採購管理。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兵團本級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150萬元、師市和團鎮級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120萬元的貨物、服務類項目,應當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實施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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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廣西省2018-2019年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目錄

醫療設備(其中包括手術器械、醫用儀器、設備、材料等)、醫用材料、醫療衛生和社會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專用類政府採購目錄:可委託政府採購社會代理機構採購,也可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採購。

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在採購限額標準(含本數)以上的項目,實行分散採購。採購人可以自行採購,也可以委託採購代理機構採購。採購限額標準如下:

貨物、服務類項目:自治區本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設區市、縣級10萬元以上;

工程類項目:自治區本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30萬元以上,設區市、縣級20萬元以上。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 不實行政府採購,由採購單位按照內控、財務等制度執行。

三、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發佈《桂財採〔2018〕1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調整2018—2019年政府採購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

貨物類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為200萬以上,此前是120萬元以上,此次調整意味著廣西省級政府集中採購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200萬元以下數額標準(含本數)的貨物不用公開招標!

黑龍江

黑龍江省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黑龍江省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文件中明確規定:

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產品,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應按照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相關規定執行,由採購人組織專家對擬採購的進口產品進行論證,報財政部門審核。

一、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

年預算總額4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納入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

按照《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規範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採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黑財採〔2017〕5號)規定,省屬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儀器設備採購項目,可自行組織或委託代理機構採購。由採購人自行組織論證,並形成論證意見,採購組織形式為部門集中採購(科研)。

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10萬元及以上,服務20萬元及以上,工程50萬元及以上。

三、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類中同類品目採購計劃(預算)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服務類中同類品目採購計劃(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項目,要採取招標方式組織採購。未達到招標限額標準的貨物類項目可採取競爭性磋商或競爭性談判方式。

北京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醫療設備及服務(衛計、醫管部門主責)實行部門集中採購,具體項目由主管部門確定。部門集中採購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門的協議採購招標結果。

二、分散採購及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各部門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項目、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工程項目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採購。

三、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必須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本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公開招標的具體數額標準如下:

1.貨物或服務類: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一次性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

2.工程類: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江西

江西省本級2018-2019年度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一、部門集中採購目錄

單項或批量10萬元(含)以上醫療設備納入部門集中採購目錄,列入部門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項目必須由主管部門依法統一自行採購或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二、採購限額標準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採購項目由採購單位自行或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依法組織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採購項目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

三、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

項或批量採購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實施.

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可以選擇其他採購方式。

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採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採購.同一預算項下的採購項目不得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兩次以上。

河南

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省級單次或批量預算5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納入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未列入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目錄的,省級各部門採購單項或批量預算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市級(含省直管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縣級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項目,屬於政府採購範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再納入政府採購管理。

三、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提高了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省廳按級次提高了貨物和服務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省級由2016年的12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市級提高到150萬元、縣級提高到100萬元。

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

醫療設備納入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

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類、服務類項目,單次採購預算金額 200 萬元以上的,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三、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政府採購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相結合。集中採購目錄外,單次採購預算金額 50 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類採購項目,屬於分散採購項目,應依法施行政府採購; 單次採購預算金額50 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類採購項目,由單位自行採購,不需辦理政府採購手續。

西藏

西藏自治區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在西藏自治區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文件中明確,應當優先實現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政府採購政策功能目標,如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一、採購限額標準(單項採購金額)

自治區本級。貨物、服務類: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修繕、裝飾及改擴建: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自治區本級和除日喀則市、林芝市、山南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200萬元以上貨物、服務、工程類項目,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方式採購(除涉密項目)。

天津

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

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納入市級政府集中採購。採購人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實施分散採購。

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類、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工程類項目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的相關規定執行。購人採購貨物或者服務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

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獲得同級財政部門的批准。採購人不得將應當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四川

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一、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此外,和上次公佈的標準相比較,此次提高了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標準》明確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200萬元(此前為150萬元)、其他市(州)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120萬元(此前為80萬元)、其他縣(市、區)級在80萬元(此前為50萬元)以上的納入公開招標範圍。政府採購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二、分散採購數額標準

分散採購數額標準為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50萬元、其他市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30萬元、其他縣(市、區)級在1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60萬元、其他市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40萬元、其他縣(市、區)級在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安徽

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目錄

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20萬元醫療設備、醫藥品納入集中採購目錄。

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對於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但達到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當依法實行分散採購。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

省級:貨物、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20萬元;工程類項目,單項採購預算滿50萬元。

市、縣級:貨物、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10萬元;工程類項目,單項採購預算滿30萬元。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200萬元,市、縣級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滿100萬元的,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海南

海南省省級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採購預算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醫療設備和器械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必須委託集中採購代理機構採購。

二、分散採購限額及標準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採購項目實行分散採購。分散採購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採購方式和程序實施。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採購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採購人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採購項目,不得違法逃避政府採購監管或規避公開招標採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採購人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工程、服務多次自行購買,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屬於化整為零方式規避政府採購。

四、鼓勵優先或必須使用國產

1. 政府採購應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支持本國產品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優先採購節能環保產品、扶持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等,對屬於上述範圍內的品目,各部門、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優先採購或者強制採購。

2. 政府採購原則上要求購買國內產品,確需購買進口產品的,必須按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等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獲得批准後才能採購。高校、科研院所採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備案制管理。

遼寧

遼寧省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限額標準

遼寧省新的採購目錄對省、市、縣(區)三級分別做了細化規定。其中省本級的集中採購預算金額為50萬元以上,瀋陽市、大連市和鞍山市在30萬元以上,其他各市在20萬元以上,縣(區)在10萬元以上,但上一期目錄對此並未明確。

另外,從品目的具體內容來看,新目錄較去年有多處改動。刪除”“藥品”“疫苗”等品目。

二、分散採購的限額標準

省本級、瀋陽市、大連市和鞍山市的限額標準為30萬元,其他各市為20萬元,縣(區)級是10萬元,此前這一標準統一定為5萬元。

三、公開招標採購的限額標準

關於公開招標,通知要求,省本級和市級的貨物與服務項目的標準為200萬元,縣(區)級是100萬元;工程項目的限額標準未做改動,依然是200萬元。

此外,新標準根據現實需要,增加了有關網上商城、批量採購、定點採購、建設工程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新要求。其中明確,對於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以外的的技術、服務標準統一,採購人普遍使用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網上商城、批量採購和定點採購,具體的適用範圍和標準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另行發文制定。網上商城、定點採購或批量採購不能滿足需要的其他項目,採購人可按內控、財務等制度規定自行採購,不需履行政府採購程序。

雲南

雲南省2018年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

預算金額在200萬元數額標準以下的政府採購工程項目,預算單位確需採用招標方式實施採購的,應當向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可不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廣東

廣東省2018年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除納入批量集中採購範圍的項目外,貨物類和服務類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人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依法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

吉林

吉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採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限額標準為:貨物、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達到20萬元(含20萬元);工程類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50萬元(含50萬元)。

總額20萬元醫療設備、醫學的研究和試驗開發服務、醫學的研究和試驗開發、醫療設備維修和保養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納入2018-2019年吉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二、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採購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採購貨物、服務類項目,批量採購金額達到100萬元(含100萬元);工程類項目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含200萬元)。

山西

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一、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人用疫苗納入部門集中採購項目。

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未列入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目錄的,各類貨物、服務、工程類採購預算項目金額達到30萬元以上(市級不高於20萬元以上)實行政府採購。

三、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採購貨物、服務類項目,批量採購金額達到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應採用公開招標採購方式。

湖南

湖南省2018年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一、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採購預算在50萬元以上的人工疫苗納入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二、省級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湖南省2018年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採購項目,實行分散採購。具體限額標準為:

1、貨物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

2、服務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80萬元以上;

3、工程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湖南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100萬元;

省直各單位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採購項目,不得逃避政府採購監管或規避公開招標採購。

河北

調整河北省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通知(2017-2018)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工程/服務:省級5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20萬元(含)以上、縣(市、區)級10萬元(含)以上。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服務:省級20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150萬元(含)以上、縣(市、區)級100 萬元(含)以上。

甘肅

甘肅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各部門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的貨物項目、30萬元以上的服務和工程項目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單項採購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或服務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執行甘肅省有關規定。

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級2017年—2018年政府採購目錄及標準

1、公開採購限額標準: 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政府採購項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

2、自行採購限額標準: 年度預算金額50萬元以內(含50萬元)的工程類採購項目,年度預算金額50萬元以內(含50萬元)採購目錄以外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由採購人依法自行組織實施採購,不再報財政部門審核;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以及目錄以外且超過50萬元限額標準的所有采購項目,擬採取自行採購方式實施採購的必須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29省最新調整:400萬以下不用公開招標!各省集採標準最新公

2018年,招投標改革正式步入“深改”階段。

3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對實施18年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進行大修改!

6月6日,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再增加5類。鐵路、公路、管道、城市軌道交通等,要求必須招標

綜合兩份文件,必須招標的範圍如下: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2、不屬於上述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以上規定自2018年6月起施行。

發改委文件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的通知

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必須招標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不屬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範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29省最新調整:400萬以下不用公開招標!各省集採標準最新公

(注:藍色部分內容在新規定中被刪除)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第一條 為了確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預防腐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且該資金佔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二)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並且該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第三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四條 不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確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第五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第六條 本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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