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而他卻因醜殺人,曾目睹母親被解刨

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而他卻因醜殺人,曾目睹母親被解刨

初中畢業時的曾世傑(圈中)濃眉大眼,長相英俊

2010年3月底,成都某高校發生一起震驚國內的命案,因被人嫌棄樣貌醜,曾經的縣高考狀元曾世傑持刀殺死一名女生、刺傷兩名男生。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年2月28日,成都中院改判死緩,並對其限制減刑。8月7日,四川省高院已核准了對曾世傑的死緩判決。

4年來,本報曾對曾世傑案作過多次報道。如今法律制裁已塵埃落定,本報記者走訪律師、受害者、曾家親朋,再調查“大學生因醜殺人案”,試圖還原這起悲劇的主角曾世傑。令人意外的是,曾父拿出的一張兒子的中學畢業照證實,曾世傑不但不像他本人所說的長相醜陋,反而是一個陽光俊朗的少年。然而,4年前他在校園湖邊的瘋狂舉動,早已改變了許多人的人生和命運。無論如何,曾世傑都將在牢獄中度過漫長的日子。

改變的態度 殺人前在QQ空間留言“徹底完蛋,沒後路可退了”

作為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是4年來與他見面最多的人,兩人見面8次,其中3次是在雙流看守所。8月12日,通過姚飛,曾世傑在這四年的狀態漸漸浮現。姚飛記得,8次見面曾世傑僅有一次叫過他“姚律師”,從未說“謝謝”、“辛苦了”之類的客氣話,“話少得可憐”。

每次見面,曾世傑都會有意無意強調,他是因為屢遭別人嘲笑容貌醜才動手殺人。一次會見中,曾提到寫過的一篇日記,“我覺得自己的經歷和馬加爵很像,從讀大一的時候,就覺得被周圍同學看不起,當時就曾想過效仿馬加爵的做法。”也是這個原因,他從原來每次聽課坐在前排、爭取獎學金的“好學生”,慢慢變成不敢面對同學、不敢上課、甚至連最愛的籃球場也不敢去了。因為,他覺得身邊的人都對著自己指指點點,“都在笑我醜,活著沒意思”。

事發前,曾世傑曾在QQ空間留下了隻言片語。其中,他在2010年3月26日留言說:“人性本善,我也不想成為一個被人唾棄的人,但現實卻給我一記沉重的耳光。”而在事發前兩天,留言換成了:“徹底完蛋,已經沒後路可退了。”在看守所首次見律師“如時光倒流,絕不會殺人”

2010年9月,姚飛第一次在雙流看守所見到了曾世傑。身穿黃色馬褂,皮膚黝黑,1米7左右,戴黑邊框眼鏡看起來有些斯文。隔著鐵柵欄,戴著手銬坐在訊問椅上的曾世傑始終埋著頭,說話非常簡短。被問“後不後悔”時,他抬起頭說了一句:“(殺人)完了,我才知道幹了什麼事。如果時光倒流,我絕對不會去殺人,我太對不起死者了,他們是無辜的!”隨後,他還寫了一封悔恨書,委託姚飛交給了審判長。

第一次會見,姚飛能明顯感覺到曾世傑完全認罪,且沒有任何求生欲,甚至還提到“即便是出去也沒什麼意思”。當姚飛讓他別放棄保命時,曾世傑突然低著頭不停流淚。聽到判死緩當庭大吼“現在想想,還是活著好些”

之後的幾次會見,曾世傑會主動談到他和父親之前的矛盾,甚至說一些“我現在知道了他的苦了”、“爸,我錯了”等。曾世傑的態度漸漸發生了變化,甚至還說如果改判,不說會回報社會,至少會踏踏實實做人。在看守所內,曾世傑也會常常思考死亡這個問題,他對姚飛說:“現在想想,還是活著好些。”

今年2月28日,成都中院重審此案後作出“死緩並對其限制減刑”的判決。這一次,也是姚飛最近一次見到曾世傑,之後包括他和曾家人在內,都未再見過曾世傑。庭上的一個細節讓人印象深刻。半個多小時裡,他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但聽到死緩並被帶出法庭時,他突然莫名大吼一聲,在場的人都被這突如其來的吼聲驚呆了,“不知道他喊這一聲是啥意思。”姚飛說。

鉅變的人

彭家

關閉飯館忙著申訴 弟弟受打擊從大學輟學

前幾天是中元節,彭丹的父母專程回了一趟老家樂山夾江縣,給過世的女兒上墳。4年前,女兒在大學校園被毫不相干的曾世傑殺害,這個家庭因此遭受了沉重的打擊和鉅變。

8月12日記者聯繫到肖芳,遠在瀘縣小鎮上的她還不知道死緩判決核准的結果,聽到這一消息後,她情緒變得異常激動:“我們不甘心,不判死刑,我們肯定要一直申訴到底。”

回憶起女兒生前的點點滴滴,肖芳情緒才變得溫和起來。她回憶,2008年彭丹高考,文化成績考了528分,這個分數考文科都算比較高的了,作為藝體生的她藝術分考了300多分,加起來800多分是非常優異的成績。如今,彭家不變的只有彭丹生前的臥室,她生前的遺物包括獎狀等都整齊放著,家裡一直沒動過。

4年來,因為頻繁在成都和瀘縣奔波,他們的飯館關了門,全家以前一直依靠的主要收入幾乎沒了。不久前,肖芳和彭丹的姨媽一起在成都呆了3個多月,去了法院、檢察院等眾多部門申訴此事。彭丹的弟弟如今在貴州山區一家料廠做小工,用辛苦勞作化解對姐姐的思念。在電話採訪中,他不願多談姐姐的事,只說自己現在要忙著掙錢,好好照顧父母。肖芳說,兒子對姐姐感情很深,姐姐突然遇害對他打擊太大了,當時在峨眉山讀大專的他原本成績很好,但因為這個事情無心再讀就輟學了。

曾家

曾父與一隻狗相伴 生活落魄需靠親戚接濟

涼山州德昌縣阿月鄉仁壽村,是一個位於安寧河畔半山腰上的村子,從德昌縣城搭面包車,經過1個多小時的顛簸後,能抵達村口。曾世傑的家在村子的最上端,是兩層土房,沒有像樣的傢俱,也沒有任何裝飾,處處顯示著貧困。

今年2月,曾世傑案二審宣判前,記者曾到過他家。曾世傑判死緩的消息,已在村裡傳遍。老鄉們的態度基本一致:“還好,撿了條命,但這和死了有什麼區別?”對於父親曾貴安來說,這個消息是莫大的安慰。“沒死就好,至少還有點希望。”

曾經,曾貴安對兒子充滿了希望。他回憶,2010年春節後,兒子要開學了,他將兒子送出了門。那年,水泥路還沒有修到村裡,父子倆走了很遠一段土路才到了公路上,曾世傑在路邊搭了一輛麵包車後趕往縣城坐火車。他望著遠去的麵包車,怎麼也想不到兒子在1個多月後,會走上一條不歸路。“要是沒得這個事情,他已經畢業兩年了,找了工作,好好生活,那該多好!”

鄰居說,曾貴安現在是可憐巴巴的一個人,只有一隻狗相伴。患有支氣管炎和胃病的他經常要吃藥,靠種2畝玉米地和30株黃果柑維持生活。曾世傑的哥哥曾世才初中畢業後輟學外出打工貼補家用,把讀書的機會讓給了弟弟。他一直在成都打工,生活並不如意。弟弟出事後,他性格變了很多。曾世傑的表姐劉漢英說,曾貴安經濟困難,還好有親戚幫扶一下,日子得過且過。

追問曾世傑真是因醜殺人?

親人同學稱他有心理陰影

曾貴安說,兒子殺了人,是家醜,在村民面前抬不起頭。但村民們卻有不同意見:曾世傑是村裡少見的名牌大學生,以前很優秀,是家庭和社會原因導致其殺人,對曾家表示同情。村民們的說法不無道理,通過他的初中畢業照,還有姨媽和同學的說法,都能證實一點:曾世傑並不像他本人交代的長相醜陋,反而曾是一個陽光俊朗的少年。另一方面,不管是他的自述還是其父曾貴安的說法,都顯示出一個信息:他的性格暴躁、敏感。這不得不讓人懷疑他的殺人舉動真是因為“長得醜”?也許,答案只有曾世傑知道,甚或身陷囹圄的他自己也已經說不清了。家人同學都說他不醜“其實他不醜,就是皮膚黑”

在曾貴安家,他給記者看了曾世傑在德昌縣民中的初中畢業照,這也是家中唯一一張曾世傑的照片。令人驚訝的是,站在隊伍最後一排、身穿藍色衣服的曾世傑,不但不像他自己所說的“長得醜”,反倒很陽光俊朗。曾世傑的姨媽陳安美說:“其實他不醜,就是皮膚黑,又長了青春痘。”

而在大學同班同學歐陽的記憶中,曾世傑與“醜”也沾不上邊。“需要強調的是,曾世傑長得實際上挺英俊的。大學期間,我從來沒看過誰和他吵架,私下來聊天,也從來沒聽到哪個同學說他什麼。他可能還是心理上有一點問題,太敏感了,對自己嚴重不自信。實際上他高考那麼出色,在同學眼裡是挺聰明的一個人。”

目睹母親被解剖過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在看守所內,曾世傑曾交給律師姚飛一份“陳述書”,寫滿了3頁紙。紙上寫道,他的母親於2005年離家出走後,由於不明原因去世,“自己還當場目睹了母親被(法醫)解剖的過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他稱自己父親的脾氣不好,經常罵他,時間久了,他感到無法忍受,性格也變得越來越暴躁。上大學後他因為相貌、經濟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曾世傑說,案發當天,他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當時,“對電視裡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學們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於是莫名其妙地帶上刀漫無目的就出去了……”高中被同學毆打受傷“要報復,要用暴力解決”

曾貴安說,老實內向的曾世傑讀高三時,班上幾名同學打牌被老師發現,同學一致認為是曾世傑告的密,就用鋼管對其進行毆打,其頭部嚴重受傷。住院20多天,最後同學才發現誤會了,不是他告的密,但打傷他的同學找了關係,沒有對其進行賠償。曾貴安認為,這件事對兒子打擊很大,他的性格也因此發生了改變,“他說他要報復,要還手,要不留情面,要用暴力解決。”

陳安美覺得,曾世傑家庭困難,母親又死得早,經常受人欺負,而父親曾貴安又沉默寡言,家裡沒人和他溝通,以至於他的心裡壓抑無法釋放,做出殺人之事,並不是被人嫌棄醜那麼簡單。正如她所說,曾貴安老實巴交。記者瞭解到,曾世傑關了4年,他卻從未去看望過一次。從曾世傑出事後到現在,曾貴安再也沒有見過兒子。在距離成都500多公里的遙遠村落裡,他只能從大兒子曾世才那裡探聽小兒子的消息。然而,曾世才也只見過弟弟兩次,一次是一審宣判,第二次是二審宣判。在法庭上,兄弟倆隔得很遠,沒有說過一句話。

因醜殺人案回顧

2010年3月30日

成都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園內殺死同校女生彭某,並將另兩名男生砍傷。

2010年12月29日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3月19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2013年1月11日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2014年2月28日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 曾 世 傑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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