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了房退不了款 重慶復地遭業主維權

中宏網重慶11月15日電(鍾雯)“復地·花嶼城因為開發商原因,房屋貸款辦不下來讓我們購買的門面無法接房。現在我們申請退房,對方卻遲遲不把827萬首付退回。”近日,中宏網信用風險中心接到了來自復地·花嶼城的準業主電話舉報。記者隨即趕到現場與對方見面瞭解情況。

簽了網籤無法貸款

交房期到接不了房

據兩名業主介紹,他們一起購買了位於重慶市渝北區回興接到松鶴路143號的復地花嶼城C區綜合市場的3處商業門面,總價共計1500餘萬元。簽訂了購房合同後,他們支付給了開發商827萬元作為首付,按合同規定的接房日期為2018年的10月18日。

隨後,這兩名業主按要求收集整理好了貸款資料。開發商表示將會與光大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而後由該銀行正常放款。在並沒有正式辦理好貸款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開發商就提前為這三處商業門面辦理好了網籤手續。

接房日逼近,但業主卻被告知“因光大銀行目前對商業性質按揭貸款政策有微調,銀行暫時不接件”,之前申請的貸款無法正常放款,業主到期也無法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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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違反合同

首期房款無法退還

隨即業主向開發商下達了按揭催促函。在溝通之後,得知短期內銀行無法房貸,接房流程完成不了的情況下,業主要求退房退款,並向開發商出具了購房合同中的明細作為支撐。

根據合同第四大條的第三小條規定:“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數額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於乙方解除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將收受的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並按照乙方已支付總房款5%賠償乙方。”

該業主的退房通知函遞交的時間為2018年的9月17日,但截至發稿日,開發商仍未將首付款和違約金按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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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撥打了負責復地花嶼城經手銷售的負責人電話,詢問該事件的情況。對方告知記者“目前對事情的處理流程並不清楚,不方便多說,市國土房管局已經介入,靜等通知。”

對於業主維權的進展,中宏網還將進行跟蹤報道。

重慶融策律師事務所 張鷹律師建議:購房者應當主動到辦理商業門面按揭的光大銀行了解情況,如果不能辦理按揭的原因是開發商責任,則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開發商應當承擔退款及違約責任。如果因為金融政策原因導致按揭無法辦理,則開發商在法律上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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