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險合同中“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賠實務

急性心肌梗塞,也叫做急性心梗,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種疾病。在我們國家為常見病,多發病,並且近年來發病率在急劇上升。心肌梗塞一旦發生,可能會併發心率失常,休克,心臟衰竭等症狀,這些都是有可能危及我們生命的。鑑於它的危重和高發,保險行業協會和醫師協會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將急性心肌梗塞列為第二位,僅次於惡性腫瘤。很多人說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是確診即賠,實際上這種說法有些業餘。因為在疾病保險合同中,你很難用確診來表達被保險人目前的狀態是否達到所有的索賠條件,比如急性心肌梗塞。

疾病保險合同中“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賠實務

在闡述急性心梗的索賠實務前,我們先來認識一下冠狀動脈。心臟相當於一輛車的發動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人體各組織器官想要維持其正常的生命活動,需要心臟不停跳動(也就是舒張,收縮),將攜帶營養物質和氧氣的血液供應到全身各處,包括大腦,肝臟,腎臟,皮膚,肌肉等等。那心臟自己是否需要血液供應呢?當然需要,因為心臟在不停跳動,因此,作為這麼重要的器官,心臟更需要足夠的營養和能量。

疾病保險合同中“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賠實務

年輕的時候,冠狀動脈是很通暢的,動脈管壁富有彈性,光滑,管腔也足夠大,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大,經過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等慢性病的攻擊,冠狀動脈就開始慢慢硬化,形成斑塊,隨著斑塊的越長越大,血管管腔就會越來越狹窄,到最後會直接堵死。血管堵死以後,心臟供血會中斷,這個血管所負責供血的那一片心肌就失去供血,氧氣供應,能量和營養也會失去供應,因此,這片心肌便開始壞死,也就是心肌梗死。也就是我們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中的心肌梗塞。

既然已經瞭解了什麼是冠狀動脈,什麼是心肌梗塞,我們再普及一些相關的知識,心肌細胞缺血後,大概20-30分鐘,心肌細胞就開始壞死,1-2個小時以後,心肌細胞就會出現凝固性壞死,這時候想搶救過來已經很難了,所以這個疾病的搶救必然是爭分奪秒的,一定要儘快恢復心臟血液灌注,恢復心肌功能,挽救瀕死的心肌細胞,防止梗死擴大。剛才講這些,就是病人發生心肌梗死後,到醫院時,醫生的一個治療原則,目的是儘快保護瀕死細胞,在心肌細胞發生凝固性壞死之前搶救過來。那搶救,治療急性積極梗死,有哪些治療措施呢?主要有三個,包括溶栓,介入,搭橋。 溶栓就是用一種藥物,打入血管,這些藥物可以使血管內的斑塊溶化,再通。但溶栓是有治療時間窗的,一般最佳時間是在距離發病6小時內,很多病人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過了這個時間了,失去溶栓的機會

介入治療,醫學術語為PCI手術,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心臟支架,心臟支架手術又稱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即將球囊導管通過血管穿刺置入狹窄的血管,在體外將球囊加壓膨脹,撐開狹窄的血管壁,使病變血管恢復暢通,以預防冠狀動脈急性閉塞的治療。心臟搭橋手術又稱為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當一條或多條冠狀動脈由於動脈粥樣硬化發生狹窄、阻塞導致供血不足時,在冠狀動脈狹窄的近端和遠端之間建立一條通道,使血液繞過狹窄部位而到達遠端的手術。多取患者本身的血管,如大隱靜脈、乳內動脈、胃網膜右動脈、橈動脈、腹壁下動脈等,將狹窄冠狀動脈的遠端和主動脈連接起來,讓血液繞過狹窄的部分,到達缺血的部位。心臟搭橋手術是目前公認的治療冠心病最有效的方法,可以改善心肌血液供應,達到緩解心絞痛症狀、改善心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延長壽命的目的。但心臟支架手術,一般認為從患者進醫院到實施手術,90分鐘左右為最佳時間,這是國家標準。但是我國很多醫院很難達到這個標準,因此,得到較好的醫療資源,居住到一家好的醫院,關鍵的時候直接決定了患者生命的長短.

好了,我們再返回來看一下,重疾保險合同中,關於急性積極梗塞的描述,要想讓保險公司對該種疾病進行理賠,一定需要達到其條件,那這些條件是否容易達到呢?被保險人應該注意哪些呢?我們先來看看,急性心肌梗塞是如何診斷的,其實,急性心梗的診斷是非常簡單的,醫生一般會搜索三個臨床特徵。第一個就是心電圖,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精力,如果胸痛就診,首先會被要求做一個心電圖,心肌梗塞後的心電圖,圖像是有自己的特徵的,第二件事呢,就是抽血化驗,查心肌損傷標誌物,第三件事,就是看病人有沒有臨床症狀。而這些診斷標準,就是我們重疾合同理賠條件中提到的事情。

首先先看第一條:典型的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在這裡呢,我就要要求我們的患者,或者被保險人,向醫生如實陳述自己的發病感覺,切忌隱瞞。因為病人的陳述醫生會寫進病歷中。病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病人陳述的是否準確,直接影響醫生的診斷和治療措施,還會影響理賠。關於臨床表現,全在病人自己陳述,這就像高考中的送分題一樣,你直接告訴醫生有這些症狀就可以了。如果患者到的急診,急診病歷從形成到生成時間很短,一旦提交就難以更改。但是住院後,住院病歷一般是從住院開始到出院才會生成。只要臨床表現寫到病歷中去,那就相當於我們滿足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賠條件之一了。一般核賠人員,看到病歷中出現胸痛或者其它典型症狀了,那就認為這一條已經滿足。

第二條: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好多人都不懂這一條,那我來解釋一下。什麼叫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呢?其實,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的心電圖跟正常人是不一樣的。這個條件也是比較容易滿足的。

疾病保險合同中“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賠實務

前者是正常的心電圖,後者是心梗患者的心電圖,很明顯兩者是不一樣的。我們會發現,心梗患者的心電圖,看起來就像多面紅旗一起飄一樣,醫學上也叫紅旗心電圖。在這裡有人可能有疑問,萬一我是心梗,但我的心電圖正常,那豈不是保險公司就不陪了,其實這句話就好像在說萬一我是癌症,但在我體內發現不了癌細胞一樣有意思,如果心電圖不是紅旗圖,那就證明我們沒有發生心梗。或者發生程度很低,也不需要進行緊急治療。

第三條,心肌酶或者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心肌酶和肌鈣蛋白這兩種物質平時是躲在心肌細胞裡面的,在血液中的濃度很低,抽血的時候,發現這兩項突然升高,最大可能就是意味著心肌梗死,導致心肌細胞破裂,心肌細胞內的心肌酶就會釋放到血液中。但心肌梗塞後這兩種物質在血液中的濃度並不會一直保持很高的水平,有的會在數天以後恢復到心梗之前的水平,因此它是動態變化的。所以建議我們的客戶患者發生心梗後要及時檢查,即便要轉診,也建議在當地醫院抽血化驗一下心肌酶水平。不過患者因心梗住院,醫生也會抽血化驗心肌酶水平或者肌鈣蛋白水平。作為專業的代理人,一定要及時監測主治醫師化驗指標,必要的時候要多次抽血化驗,捕捉指標生成。及時與主治醫師溝通。

第四個條,發病 90 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50%。我們就瞭解一下就可以了,一般來講,滿足急性心梗的前三項理賠標準就可以進行理賠。當然,假如前三項有一項因為某種特殊原因沒有捕捉到,我們可以捕捉第四項指標,也就是90天后的心室功能檢查。這項指標是發病90天后,超聲檢查心室功能,檢測射血分數。那什麼是射血分數呢?射血分數指每搏輸出量佔心室舒張末期容積量的百分比,正常值為50-70%,可通過心臟彩超進行檢查,是判斷心力衰竭類型的重要指徵之一。射血分數降低說明心肌細胞受到破壞,心臟功能受損。因為捕捉這個標準需要在發病90天以後,因此,為了理賠時效,我們還是把握前三項理賠指標最好。

保險銷售人員,真的不是一個只把產品賣給客戶,客戶出險後告訴客戶打哪個電話報案,整理哪些材料的角色。這些工作,客戶只需要諮詢承保公司客服人員就可以了。對於一個優秀的保險經紀人,精通方案條款,能根據客戶情況匹配組合方案是最基礎的技能,更重要的是要掌握預核保、預核賠,掌握保險合同以外的衍生知識技能,把身份定位在投保人的代言人,而非產品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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