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工程保修文件

「案例解析」工程保修文件


「案例解析」工程保修文件


01材料釋義

工程保修文件,是指承發包雙方根據《建築法》《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針對竣工工程所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或保修單,以及承包人向發包人單方出具的保修承諾函等。其主要內容包括質量保修範圍、質量保修期限、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期限等。

02索賠用途

工程保修合同或保修承諾函明確了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主要用於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內因建設工程發生質量問題而引發的索賠。

承包人在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質量保修合同或出具保修承諾函,建設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應自建設工程轉移佔有之日起算保修期。

此處應當注意區別的一個概念是“缺陷責任期”。

所謂缺陷責任期,是指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承包人向發包人保證承擔質量缺陷修復責任的期間。

其與質量保修期不同,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或24個月,也可進行延長,具體由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且缺陷責任範圍為整個工程;而質量保修期一般有法定最低期限,不同的部位保修期限也不同,保修責任範圍一般只是部分部位。

此外,缺陷責任期一般與質保金的返還直接相關,即當缺陷責任期屆滿後,工程未發生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已被承包人合理修復的情況下,發包人應將質保金返還給承包人;而質量保修期則因不同部位保修期限的差異性,難以與質保金的返還進行有效銜接。

在實踐中,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發包人應當首先向承包人發出保修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前往現場核查情況,查明缺陷原因並出具維修方案,同時在保修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修復。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

1.對於發包人而言,若發生質量問題後,其未向承包人履行通知義務,而徑行委託第三方進行修復,事後就修復費用要求承包人賠償的,承包人可依法予以抗辯;

2.於承包人而言,若發包人通知其維修後,其拒不履行保修義務,則發包人有權委託第三方完成修復工作,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此外,承包人在對缺陷進行修復前,應首先查明缺陷原因,對於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其有權要求發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03索賠案例

北京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江蘇南通

二建集團有限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2005年9月30日,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建公司)與北京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簽訂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二建公司作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方承建S公司發包的朝陽區望興園小區西區D組團D5、D6號樓工程。2008年11月14日,該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辦理備案登記。

2009年1月21日,二建公司與慧苑項目部(由S公司成立,全權代表S公司行使開發、建設、經營管理等各項工作)簽訂《望興園D5、D6樓工程結算書》,確認應付工程款合計110,710,000元,已付工程款總額102,230,000元,應付工程款餘額8,480,000元,其中暫估價材料款餘額700,000元,二建公司質量保證金4,600,000元(按保修合同約定,待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後支付給二建公司),本次應付二建公司工程款3,180,000元。

該結算書註明:本結算涵蓋工程全部內容,除質保金外全部結清,任何工程分包問題均由二建公司負責。

同日,二建公司與慧苑項目部簽訂《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約定保修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計算,保修抵押金(質量保證金)按工程總價款5%預留,共計4,600,00元,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

(1)按二建公司投標書內容各分項實際價款的5%給付;

(2)各項工程質保期到期15日內結清質保金;

(3)二建公司同意暫扣00,000元質保金,直至防水工程保質期到期,與防水工程質保金一起給付。

土建工程的保修期屆滿後,因雙方對質保金返還事宜無法達成一致,二建公司遂訴至人民法院,請求S公司返還相應的質保金2,778,972.40元。

而S公司答辯稱:雖然土建工程的質保期確已超過,二建公司計算的土建部分的質保金數額也準確,但二建公司未盡保修責任,給S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S公司不但不同意支付質保金,而且提起反訴要求二建公司賠償因防水、強弱電、消防系統工程等質量缺陷造成的修復和其他損失7,924,845.35元(損失總額是12,524,845.35元,已扣除質保金4,600,00元)。

一審法院根據已查明的事實、鑑定結論及雙方提交的證據等,認為涉案工程的質量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二建公司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現二建公司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已就工程質量缺陷修復完畢並達到相關規範要求,且質量問題目前仍然存在,S公司亦已要求二建公司進行修復,故可以認定二建公司未按約定全面履行保修義務,S公司有權自行維修並要求二建公司賠償相關損失。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二建公司賠償S公司修復項目損失共計6,272,921.80元(已扣除全部質保金4,60,000元)。宣判後,二建公司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與一審法院意見相同,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04律師點評

本案中,涉案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內出現了質量問題,發包人及時向承包人發出了通知,但因承包人未能全面履行保修義務,故應當賠償發包人自行修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此即為保修合同或保修單最為常見的索賠用途。

05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為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____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於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後,發包人應退還剩餘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案例解析」工程保修文件


【關於我們】

【建築訴+】是專業服務於建築專業的大型服務平臺。

服務的宗旨:

以建築專業訴訟促建築市場公平;

以【建築訴+】把建築專業服務作無限延伸;

達到律師、客戶,命運共同;訴與被訴,和諧共贏

我們的願景:讓建築企業要債不再難

我們的使命:打造資金回收生態鏈

我們的宗旨:成為建築領域的110,助力建築企業再發展

我們的價值觀:專業、誠信、高效


「案例解析」工程保修文件


如果您有建築索賠、訴訟、不良置產處置方面的難題或者資源,可以給我們留言,我們的專業人員將在24小時內與您聯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