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蜀黍帶你體驗交通執法全過程

12月11日上午10時許,

在尤溪洲大橋橋下閩江大道路段倉山交警大隊進行“誰執法誰普法”直播活動……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倉山交警大奧體中領導帶領民警在尤溪洲大橋下崗亭前集結

準備出發查處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首屆最喜愛的福州警星陳文新在直播間給網友們進行同步解說

普及相關交通法律法規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民警現場查處一輛逆行的電動車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民警現場查處一輛不按道行駛的非機動車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有3.7萬人在觀看直播哦

趕緊普及下相關交通法律知識

非動車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

1

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違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罰款500元。

2

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行駛證,違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罰款500元。

3

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違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罰款50元。

4

使用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行駛證,違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罰款50元。

5

使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違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罰款50元。

6

實行登記的非機動車改變外形或者已登記的技術數據的,違反《省非機動管理辦法第27條第2項,罰款50元。

7

電動車違反信號燈規定通行,違反《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20條,罰款50元。

8

過渡期屆滿後,駕駛“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省非機動管理辦法第25條和第26條,罰款200。

「仓山」蜀黍带你体验交通执法全过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