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尽可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

我只能尽可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

我认为,目前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无论是民事或者是刑事。因此,天下熙熙攘攘都在讲课学习所谓的普遍的一致案件处理策略和方法,都是忽悠爱学习的律师而已。所谓的通说,更是某些极少数学者的广告。

我只能尽可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

因为,就法律事实是什么,目前莫衷一是,同一件事情,同样的证据材料,如何认定这一堆材料所反映的法律事实,天南地北基层中高最高都有截然相反的论证和结论。

更不要说什么程序、法律适用,和历史一样,是任由打扮的小姑娘。

目前,任何一宗案件,没有拿到判决书之前,千万不要以为你的意见是能得到采纳的。即使,庭审的效果很好,甚至于大家都认为你已经说服了法官,包括法官也认为你的意见是合法的有事实依据的。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即使你认为、大家都认为你正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即使有相关机关、相关领导的当时的研究讨论决定指导,有明确给的公章或文书就你所做的事情做了正面的肯定的背书。但一定时间之后,也会被推翻。

有感于最高法关于划拨土地上房屋交易合同效力的反复、惠州中院某法官电话中不敢回答判后疑问、龙门某些案件。

以后多读书,少说话。

似乎已经找到这其中的规律。撸起袖子加油吧。律师们。

20181029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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