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建房、借名買房、借名持股、借名貸款……

借名建房、借名買房、借名持股、借名貸款…

借名建房、借名買房、借名持股、借名貸款……


一、借名建房

湖北人老張,在惠州已經工作20多年,以10萬元購買了惠州某村劉某自稱的自留地100平方米,並借劉某的名義,報建住宅。

以下不同案情均在現實中發生:

A、政府尚未批准,老張即開始加班建造,一週之內,建好基礎、一層,政府認定為兩違建設,予以拆除。老張向劉某索要10萬元,以及建造成本等損失25萬元,訴訟至法院。

B、政府批准後,老張建好了住宅,入住3年後,劉某與兒子分家,劉某把自己的住宅給了兒子,自己另外申請建造,政府以其已經在3年前申請建造為由,不予批准。劉某的兒子以父親處分自己家的自留地未經其同意為由,起訴至法院。

C、劉某是五保戶,政府每月發給低保補貼、五保供養等各種補貼近1000元,賣自留地得到10萬元後,生活明顯改善,但繼續領取低保,被村民舉報,政府倒查後發現了私自賣地給老張建房的行為,政府責令老張交回土地,老張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其借名建造的房屋歸其所有。

二、借名買房

深圳工作的王女士,週末和朋友到惠州遊玩,路過一個新開的樓盤,發現房價才1萬多,立即購買了一套,在辦理手續時,出於各種考慮,沒有登記在自己名下,而是找來表妹胡某登記。不久,胡某因交通肇事,被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100多萬元,發現胡某名下有一套房,原告申請查封了王女士購買的該套房屋。

三、借名持股

雲南籍貫王丹,曾經在惠州某公司打工,3年前已經前往上海打工。最近,卻再次匆匆趕來惠州。因為他莫名成為一家公司的大股東且是法定代表人,該公司因工程糾紛欠款數百萬元,實際控制人下落不明,王丹被法院列為失信人,無法購買飛機票、高鐵票。

四、借名貸款

小王不停的給律師說自己太好心,卻被坑的很慘。原來,他與一個朋友曾經合夥做生意,期間,這位朋友家裡發生一些變故,朋友央求他出名從某銀行貸款10萬元給他應急,並書寫保證書,保證會按時還款。後來小王回了老家,但朋友並沒有歸還銀行貸款。現在銀行起訴了小王。

五、其他借名 不一一列舉了

比借名更可怕的是冒名

1、妹妹冒用姐姐的身份領取結婚證;

2、哥哥冒用弟弟的身份名義參軍;

3、表姐冒用表妹的身份讀書….

20181130韓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