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立下的Flag打臉了嗎?

轉眼間已經邁入2018年最後一個月了。

這一年又“咻”得一下過去了。

回看一下,

自己年初定的小目標都實現了嗎?


年初立下的Flag打臉了嗎?



其實也不用太喪!

因為老闆年初的小目標,

可能也木有實現喲~


年初立下的Flag打臉了嗎?


2018年12月,又有一批財稅新規開始實施啦,一起來看看吧~


【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限額增至3萬元】

自2018年12月1日起,將海南離島旅客(包括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計免稅購物限額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除此之外,離島免稅商品清單增加了部分家用醫療器械商品,包括視力訓練儀、助聽器、矯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設備(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購2件。

這是繼2011年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以來,相關部門第四次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進行完善和創新。


【海關總署關於公佈部分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為執行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公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根據第218號修訂),現公佈部分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意見作為歸類決定執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執行。

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惡意透支信用卡超5萬元將嚴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惡意透支信用卡行為有了新規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麼,還有哪些在12月實施的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規呢?

【“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最高可達60萬元】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修訂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屬於“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的16種情形,詳細規定了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標準的11種情況,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對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的,最高獎勵可達5萬元。


【“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受保障】

根據交通運輸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保障道路客運領域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12月1日起,全國汽車客運站、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者應當在購票、安檢、候車、乘車等環節對軍人提供優先服務,隨同軍人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新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完善新標準】

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將於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新《規則》從危險貨物的一般要求、運輸豁免、多式聯運、人員培訓,到危險貨物分類、包裝、標籤、託運程序,再到運輸作業要求、裝卸操作要求,包括散裝/罐式運輸裝卸條件及作業要求都進行了明確規定。《規則》增加了危險貨物運輸條件豁免、國際多式聯運相關要求,完善了人員培訓要求,細化了各參與方的職責和義務。


【江蘇南京:首部國家公祭地方法規施行】

作為首部國家公祭地方法規,《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將於2018年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提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以外,機動車、火車、船舶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校師生就地默哀一分鐘。同時,在國家公祭活動期間,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媒體在國家公祭日當天應當停止刊播一切娛樂性報道或者節目。


【福建:規範農村留守兒童保護辦法】

福建省民政廳發佈《福建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辦法》,《辦法》規定父母外出後應當定期與受委託監護人、農村留守兒童就讀的學校或者幼兒園溝通聯繫,及時瞭解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學習情況,每月至少兩次通過電話或者視頻與孩子聯繫,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該《辦法》於2018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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