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張玉珍:排汙權交易是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手段

東南網3月1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鄭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排出時間表、路線圖、優先序,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推進汙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這讓我感到非常振奮,也感到責任重大。”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張玉珍說。

“推進汙染防治,我建議要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在多年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張玉珍向大會提交建議。

張玉珍說,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作為我國配置環境資源的重要經濟政策和深化汙染減排的重要抓手,是我國環境資源領域的一項重大的、基礎性的機制創新和制度改革,其主導思想是“環境有價,資源有償”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探索在行政手段之外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手段,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目前,全國已開展排汙權試點或啟動前期工作的共有26個省市。經過10年的試點深化,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

在看到進步的同時,張玉珍也表示,社會公眾意識不強,具體工作缺少上位法支持,現行環境管理制度銜接不夠完善,二級交易市場不夠活躍,缺少技術指導機構、技術人員和數據共享不暢等問題還制約著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進展。

因此,張玉珍建議,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對排汙權政策的認知和支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排汙權相關內容納入《物權法》《擔保法》等範疇,確認排汙權的法律地位,抓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進一步深化推行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

張玉珍還認為,要同時完善排汙權交易及其配套制度,國家相關部門儘快出臺相應指導意見,建立以排汙許可製為基礎的排汙權制度,並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各自經濟發展、環境管理等因素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重點發展排汙權二級交易市場,明確政府在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中的地位,做好“放、管、服”,明確企業作為交易主體自主參與交易,完善交易平臺,優化服務機制,運用經濟槓桿通過排汙權在企業間的自發流轉引導企業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強化各級排汙權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成立排汙權管理機構,並在各省市成立相應的排汙權管理機構,實現全國上下聯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於排汙許可證的排汙權交易管理平臺,按照“一證式”管理理念,無縫銜接環評、排汙許可證、總量等多項制度,實現全國排汙權信息對稱,完善汙染源監測管理體系,為排汙權交易提供監管保障。

“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有利於在全社會樹立環境資源有價的理念,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張玉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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