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德國經常露面的領導人是總理而不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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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政體是“議會共和制”,國家實權掌握在政府總理手中,因此在國際新聞中,德國總理的曝光度要遠遠高於總統

首先說明一點,德國是有總統的,德國現任總統叫施泰因邁爾。而且在名義上,德國總統是國家元首,是德國最高領導人,而德國總理默克爾僅是政府首腦。

按照級別來講,德國總理的官職是要比總統低的,總理在形式上也是由總統任命的。但是,德國總統是沒有行政權力的,僅僅是個虛位元首。作為德國國家的代表,總統平時只負責一些禮節性的工作,比如借鑑外國使節,任命總理所提交的內閣成員名單和簽署議會通過的法律等等。

由於無權過問政事,所以德國總統很少出現在國際新聞中,導致我們對其瞭解知之甚少。而德國總理作為政府中的一哥一姐,經常出現在國人的視線當中,人氣和流量自然遠勝於總統。

(德國現任總統——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

德國政壇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德國的政體為“議會共和制”。

從字面意思上我們就能得知,在這種體制下,議會的權力是最大的,哪個黨派掌握了議會,哪個黨派就掌握了這個國家。

如果一個政黨在議會選舉中獲得了多數席位,那麼該黨派就成為執政黨,該黨的黨魁也將出任內閣總理一職。

目前德國議會的執政黨是基督教民主聯盟,從2005年至今,該黨一直把持著德國議會,而該黨主席默克爾也就一直擔任總理一職。

(德國總理默克爾)

在議會制國家中,總理一般是沒有任期限制的,除非總理所領導的政黨在議會選舉中敗北,否則這個總理就可以一直當下去。

其實不只是德國,很多國家都是“議會共和制”,比如意大利、新加坡、以色列、印度等等。

(圖右邊是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左邊是以色列總統魯文·裡夫林)

而除了“議會共和制”以外,君主立憲制國家也是施行的“議會制”,雙方的區別僅僅是後者沒有總統,國家元首是由世襲君主擔任,其他的方面兩者則完全一樣。比如英國、日本、泰國、荷蘭、比利時,這些國家都是“議會制”,實權掌握在內閣總理大臣手中,中文媒體通常稱之為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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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行政制度不一樣:德國屬於內閣制,即公民把立法權和行政權交給議會,議會又把其中的行政權交給總理為首的內閣政府;總統是國家元首,但不是內閣政府成員;類似於君主立憲的君主,只有形式上的權力,不直接領導內閣,不負行政責任;世界上還有其他國家是這樣的,比如:幾內亞比紹;大型國際會議你只要看到其他國家都是總統出席,有國家是總理出席,那差不多都是這種內閣制。


鐵托不在南斯拉夫


如果說到如今的德國總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大名鼎鼎的“鐵娘子”默克爾,這位世界著名的女強人威望頗高,然而說到德國總統施泰因邁爾,想必很多人基本上就沒聽說過了

造成德國總理的存在感遠遠勝過德國總統這種局面的,是德國特殊的歷史與制度。

德國全稱叫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但從政治制度來看,如今的德國屬於議會共和制國家,所以德國的核心是議會,作為政府首腦的德國總理,自然存在感遠遠超過了作為元首的德國總統

德國總統就有點類似於君主立憲制國家中的虛位君主,不過不同的是,德國總統並非世襲而且權利相對還比虛位君主大些

。無論對內還是對外,德國總統都是德意志的象徵,代表著這個國家。

魏瑪共和國時期,德國總統擁有非常巨大的權力,被稱作“沒有皇帝頭銜的皇帝”。納粹時期總統與總理合二為一。直到二戰結束了法西斯統治後,西德吸取教訓,嚴格約束了總統之權,使得總統與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聯邦政府與聯邦憲法法院之間互相制約

好像美國總統訪問日本,天皇必須要接見招待,也必須了天皇,然而探討實際問題,還是要跟首相去談——這就跟德國總統總理相似

德國總理帶領著內閣成員進行各種實際工作,而德國總統實際上屬於象徵性與禮節性的元首。一般出席各種需要實際談判等場合,都要德國總理親自出馬,自然而然,大家都知道了德國總理而不知德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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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全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家政體是議會制聯邦共和制,其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由總理組閣形成,總理為政府負責人,總理國家外交,行政,是國家的實際管理者,但總統仍是國家最高元首!

德國聯邦總統在法理上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內和對外均代表德國。但實際上,這個總統和英國女王差不多,在國家政策方面沒有什麼發言權。德國沒有副總統。聯邦總統的主要職責是:簽署並公佈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通過的法律法令,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聯邦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並不直接領導聯邦政府,不享有行政權。而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德國的這種總統虛置、總理包攬大權的做法吸取了希特勒的教訓。希特勒把總統和總理的職位合二為一,稱元首兼帝國總理希特勒集總統、總理、三軍最高統帥的職務於一身,廢止共和國,建立了法西斯獨裁政權,造成了二戰的慘劇。

二戰結束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頒佈了西德憲法,憲法性質的《德國基本法》生效,它吸取了歷史教訓,很大地限制了聯邦總統的政治權利,聯邦總統不能單獨確定聯邦總理,也不能單獨頒佈緊急法案,也不享有對國家軍隊的最高統率權。《基本法》明確了聯邦總統的職權,他同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聯邦政府、聯邦憲法法院相互牽制。從制度上避免歷史的再次上演。

德國是三權分立的總理制聯邦。總理擁有行政大權,由議會選舉獲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推舉的總理候選人擔任。總統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代表國家,多是榮譽性職務。議會負責監督政府工作,審理政府代表報告、預算計劃,制定或修改法案。司法機關奉行“司法獨立”原則。


環球網


德國是一個議會制共和國,實行政黨政治,總統是國家領袖,扮演的是禮儀式角色;而總理是議會選舉中勝出的政黨領袖,實際上是國家行政事務的最高責任人。

這種總統只扮演禮儀性角色的政治體制與美國,法國為代表的總統制共和國不一樣,美國的總統,不僅是國家領袖,也是政府首腦,是選民選舉出來的。

同時,議會制共和國與君主立憲制國家的不同之處在於,君主立憲制國家,典型代表如日本,英國,泰國,尚保留皇室,有天皇或女皇,國王擔任禮儀性角色。但除此之外,議會制共和國和君主立憲制國家基本一致,實際掌握國家事務的是總理,或者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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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經常在新聞節目裡面看到露面的是默克爾,而默克爾卻是德國的總理,那為何德國總統不出來和大家見面呢?其實,這是由於德國的政治制度和兩者的分工不同決定的。下面銘蘇先生給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德國實行責任內閣制,公民把立法權和行政權交給議會,議會又把其中的行政權交給以聯邦總理為首的內閣政府。而行政權主要由聯邦政府、聯邦總理和聯邦總統來擔負。

德國總統

現任德國總統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

德國總統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內和對外均代表德國。總統的最主要職責是:簽署並公佈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的由聯邦總理和有關聯邦政府部長副署的法律法令,但對其沒有否決權;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根據聯邦總理的提名任免聯邦政府各部部長;主持國家禮儀性活動等。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但並不直接領導聯邦政府,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

總統由聯邦大會討論、選舉產生,凡年滿40週歲並享有聯邦議院選舉權的德國人均可參選,總統任期5年,經再次選舉僅可以連任一次。

其實以前德國總統的權力是很大的,只不過在希特勒時期,希特勒集總統、總理、三軍統帥大權於一身,廢止共和國,建立了法西斯獨裁政權,發動了二戰,給世界帶來巨大的災難。後來德國就吸取了歷史教訓,限制總統的政治權利,聯邦總統不能單獨確定聯邦總理,也不能單獨頒佈緊急法案,也不享有對國家軍隊的最高統率權。

德國總理

現任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

德國政府首腦是總理,總理擁有組閣權,挑選各部部長和政府主要官員,提出對聯邦總統有約束力的任免名單;決定聯邦政府的內外方針政策,並對此項聯邦議院負責;決定聯邦政府的建制;戰時直接取代國防部長,擔任三軍統帥,指揮聯邦軍隊;必要時有權要求聯邦議院提前召集聯邦議院全體議會,提請聯邦總統解散聯邦議院,舉行全國大選等大權。

總理是議會多數黨的成員,由議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經過選舉可以多次連任,目前默克爾已是第四次連任德國總理了。

所以,在德國真正掌握實權的是總理,現在也就是默克爾,而總統只是個虛職,不具有實權,現任總統是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不過我們經常在電視新聞裡面看到的是默克爾,卻很少看到這個施泰因邁爾。


銘蘇先生


這個涉及到政體的問題。政體一般指一個國家政府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目前普遍有君主制和共和制,共和制包括總統制、 議會制、 委員會制和半總統制。德國雖然有總統,但是卻是屬於議會制,美國是總統制。議會制中國家權力中心在議會不在國家元首,政府由議會產生,向議會負責而非元首,其領袖必定是議會多數派的領導人,所以德國總理作為政府首腦才是國家最有影響力的人,而總統作為國家元首隻是虛銜。沒錯,就像英國一樣。總統制中,國家權力分散,一般走三權分立道路,總統是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掌握行政權,所以有實權的。


GODONLYKNOW


德國的全稱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其政權組織形式為責任內閣制,或者叫總理內閣制。

德國憲法規定,德國的國家元首是總統,但他不是聯邦政府的職員,只有象徵地位,不直接領導政府,不掌握實權。總統由聯邦議會選舉產生,任期5年,現任總統為施泰因邁爾,於2017年當選。

德國的國家權力掌握在聯邦議院手中,聯邦議院擁有立法權、監督權和選舉政府機構人員的權力。議會每四年選舉一次,總理由議院多數黨領袖出任,負責國家的行政和外交事務,是政府首腦和國家的實際管理者,可以連選連任。現任德國總理為默克爾,於2005年起一直擔任德國總理,現在是她的第四個任期。

總的看,德國的情況和君主立憲的英國很像 ,總統相當於英國女王,總理相當於英國首相。所以德國經常露面的領導人是德國總理,而不是總統。

不過德國總理的權力也是受到制約的,聯邦議院如果不滿總理,可以對總理提交“不信任案”。一旦提出此案,德國總理將請求總統解散議院,提前進行議院選舉。默克爾就是因為議院對時任總理施羅德提出了不信任案後,議院解散提前選舉而上臺的。

而德國之所以採取這種制度是為了避免再次出現一個希特勒。

1933年1月希特勒通過選舉擔任德國總理,和時任總統興登堡(一戰時德國陸軍元帥)通過暗箱操作解散了國會。興登堡在去世前又通過了《元首法》,將總統和總理的權力合二為一,使希特勒成為名副其實的獨裁者。


石頭說歷史


我覺得,很多國家的總統只是一個符合而已,他只是代表了一個國家,否則豈不是群龍無首了嗎?但總統沒有實權的不只是德國一家。不但總統,即使國王,天皇什麼的也沒有什麼實權,有的只是精神象徵。不過英國女王和其他的還不大一樣,名義上,英國女王是英聯邦的最高領袖,很多英聯邦國家只有總理,沒有總統或者國王,因為他們都以英女王為王。

與其總統沒有實權,那還不如把總統和總理的職能合併,美國就是這麼幹的,美國的總統乾的其實是總理的事,至於國務卿,也就是國務大臣,名字好聽,其實和各個部長平級,他只負責外交。


來自月亮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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