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湘潭市第五屆“希望杯”青少年書法大賽開始徵稿

7月6日起,湘潭市第五屆“希望杯”青少年書法大賽開始徵稿

具體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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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湘潭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湘潭建設的有關精神,進一步鞏固我市“中國書法名城”成果,同時發現和培養我市青少年書法藝術人才,促進書法藝術的傳承發展,營造良好的群眾文化藝術氛圍,經研究,決定舉辦湘潭市第五屆“希望杯”青少年書法大賽。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大賽活動主題

傳承書法國粹,書香伴我成長,助力建設文化湘潭

二、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湘潭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二)指導單位

湘潭市書法家協會

(三)承辦單位

湘潭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四)協辦單位

湘潭市少年兒童文藝家協會

湘潭市博物館

彰昱裝裱

三、大賽具體安排

(一)時間安排

1、作品徵集:2018年7月6日—10月22日。

組委會收稿:10月20日—10月21日

2、作品展出:展出時間為12月15日—12月23日,展覽地點擬定為湘潭市博物館。根據活動實際需要,可適當延長展覽和巡迴展出。展出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動,活動組委會及辦公室將實時通知。

(二)徵稿對象

全市35週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青年、少年、兒童,湖南湘潭籍及在湘潭工作、生活的社會各界人士及書法愛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內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楹聯、文、賦等,鼓勵講述湘潭故事、描繪湘潭風物,提倡自作詩詞聯賦。書寫古代詩文者,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要保持內容的相對連貫、完整。

(2)書體要求:

書體不限,包括軟筆(篆書、隸書、楷書、行書、草書)、篆刻、硬筆三大類。篆書、草書和篆刻作品需另附釋文。

(3)作品規格:

軟筆:投寄作品原件,豎式作品,尺寸為六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180 cm,寬度不超過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過35cm,長度不超過248cm。冊頁作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頁數不超過12頁(手卷、冊頁作品入展數量不超過總數的6%)。所有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硬筆:字體不限,書寫工具不限,作品不得小於a4紙大小,要求紙張平整無褶皺。

篆刻:作品要求不少於6—10方,附兩個以上邊款,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上,並附釋文。

每位參賽者每類最多可投一幅作品,所有來稿作品概不退回。

(五)填寫信息

所有參賽作品請在背面右下方用鉛筆正楷如實標註作者姓名、性別、聯繫電話、年齡、所在學校或培訓機構、作品名稱。

(六)收稿地址與諮詢電話

河西:湘潭市雨湖區解放南路58號萬品堂

李驚 15197225373

河東:湘鋼三校門口若一書畫傳習館

孔瑩瑩 17700218788

易俗河:上水西郡對面 帥丹畫室

廖帥丹 13975216005

(收稿時間為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半)

1、本次大賽不收取任何費用。

2、為了評審、裝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應選擇高質量專業書畫用紙,避免使用易折斷、易破損的紙張。

3、大賽組委會對所有獲獎作品有無償展覽、攝影、出版、宣傳等權利,但不得用於非正當的商業活動,尊重作者的署名權。

4、參賽作品無需裝裱,由組委會裝裱並製作作品標籤。

(八)作品評審

1、由湘潭市青年書法家協會聘請專家組成本次展覽評委會,制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明確違規的處理辦法,陽光公正評審。

2、湘潭市第五屆“希望杯”青少年書法大賽作品展評審初步定於2018年11月舉行。

3.為體現此次比賽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杜絕抄襲和代筆現象的出現,經組委會研究決定,對獲得優秀獎的作者進行現場面試書寫,凡現場書寫與所交稿作品水平不相符合和無故不到場者,取消優秀獎資格。

3、大賽按軟筆、篆刻、硬筆三大門類分設小學組(12週歲以下)、中學組(12—18週歲)、青年組(18—35週歲)共8個基本組別(篆刻不設小學組),同時增設特別組(特殊學校、特殊人群)。

4、每個組別評選出優秀作品、入展作品、入選作品,編輯出版《湘潭市第五屆希望杯青少年書法大賽優秀作品集》並集中展出。評選結果將在湘潭電視臺、湘潭日報、湘潭文藝、湘潭微生活等媒體平臺公佈。

5、組委會和湘潭市青年書法家協會主席團成員作品不參與評獎。

(九)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贈送本次展覽作品集一冊。

2、組委會對優秀作品的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500元(優秀獎為本次大賽最高獎項),對入展作品的作者頒發入展證書,對入選作品的作者頒發入選證書。對特別優秀的作品的指導老師頒發優秀指導老師獎,對投稿數量較多、獲獎較多的參賽單位頒發優秀組織獎。

3、為充實我市書法藝術後備人才隊伍,更好推介宣傳我市“中國書法名城”名片。獲獎作品的作者和兩次入選的參賽作者可直接加入湘潭市青年書法家協會、獲獎達到兩次的作者可直接加入湘潭市書法家協會,累計兩次獲獎且未滿20週歲的作者,將納入湘潭市文藝後備人才培養“一千工程”,按相關政策予以培養和扶持;連續兩次獲獎且未滿20週歲的作者,將作為第四批湘潭市文藝人才扶持“一百工程”重點考察對象,將給予書法培訓指導、名師交流、人才推薦等發展機會。

(十)其它事項

對於非原創的代筆、年齡造假(相差一週歲以上)等問題的實名舉報長期有效。凡發現或被舉報上述問題,經組委會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將直接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並對其組織單位(學校、藝術培訓機構等)予以通報。舉報材料請寄至湘潭市總工會大樓505室,電話:0731-58583227。組委會對舉報人予以保密。

湘潭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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