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離”出重婚罪

八年前,家境優裕的女工楊玉妹不惜與家庭決裂執意下嫁家庭貧困的農村打工仔吳柱生,婚後楊玉妹生下了一對雙胞胎,結婚伊始,兩人夫唱婦和,其樂融融。

然而好景不長,因工廠破產,加上吳柱生無固定職業與收益,家庭生活日益艱難。無奈,楊玉妹只好拿出自己攢下的私房錢,並找一些朋友借了筆錢交給吳柱生,讓他外出做點販運生意。也許是時來運轉,吳柱生把生意運轉得有聲有色。後來,掙下了第一桶金的的吳柱生看準牛肉市場更能掙錢,於是將從農村收購來的黃牛批發到給江、浙一帶,生意越做越大。自打腰包鼓起來後,吳柱生心裡開始蠢蠢欲動,生意場中看到別人不是身邊帶著小蜜,就是金屋藏嬌養著二奶,想起在家因撫養孩子勞累造成的板鴨身材的老婆,他開始有了花花腸子。在一次長途販牛過程中,吳柱生在幾位損友的慫恿下,終於在一家路邊店嘗試了“一夜情”。從此,他就像染上了毒癮一樣,沉迷當中不能自拔。對於吳柱生的沉淪,楊玉妹毫不知曉。後來的一天,吳柱生不慎染上了性病,竟然還傳染給了妻子,當楊玉妹憤怒地將醫院的化驗單甩到吳柱生的臉上時,他頓時嚇出了一身冷汗。但他馬上鎮靜下來,以各種謊言進行解釋。一番花言巧語讓天真的楊玉妹相信,可能是丈夫是在外住宿時不潔的物品給傳染上的。見妻子輕易地相信了自己,吳柱生更加有恃無恐了。

不久,一位名叫姚春豔的風流貌美的同城新寡少婦進入了他的視線。姚春豔也是做販牛生意的,為了獲取姚春豔歡心,吳柱生對其大獻殷勤,並邀約一起投資將生意做大,為了徹底征服姚春豔,每當邰小燕每投資一筆生意,他就私下裡與交易對方達成協議,讓交易對方儘量出高價給姚春豔,自己則從自己的生意收入中偷偷地給對方補上。這樣一來,姚春豔的每筆生意都賺了個盆滿缽滿,姚春豔終於與吳柱生走在了一起。從此,吳柱生與姚春豔的出則共同做生意,入則雙宿雙飛,衍如一對夫妻。

丈夫很少歸家,讓楊玉妹心裡生了疑。一天,楊玉妹的一位閨蜜發現吳柱生與姚春豔在一家商場手牽手地購物,於是告訴了楊玉妹。楊玉妹沒有想到丈夫竟然背叛了自己,她邊哭邊去找吳柱生。可直找到第三天,楊玉妹才將一同到超市買菜的這對野鴛鴦堵住了。因認為妻子在大庭廣眾下出了自己的醜,怒火中燒的吳柱生將妻子打倒在地,然後揚長而去。想到如果沒有自己就沒有吳柱生的今天,楊玉妹悲痛欲絕,親屬朋友也是萬分氣憤,第二天大家一起找到吳柱生與姚春豔,將兩人打了一頓。這下,老早就想到離婚的吳柱生認為機會來了,加上姚春豔的不停慫恿,吳柱生終於做出離婚的決定。回到家的吳柱生掏出離婚協議逼著楊玉妹簽字,楊玉妹不理他,吳柱生將楊玉妹打了幾拳後離開了。隨後,他起訴到法院要求與楊玉妹離婚。法庭上,吳柱生趾高氣揚地列舉了妻子的無數罪狀:對自己不關心,還叫來孃家人對自己進行毆打--------。同時,他極力掩蓋自己與姚春豔的非法同居行為,他聲稱與姚春豔是正常的生意夥伴,那天在超市買菜是姚春豔約他到她家裡與一些生意上的老闆吃飯談生意。聽著丈夫的荒唐辯解,楊玉妹則當庭怒斥吳柱生喜新厭舊、在外包二奶的無恥行徑。但楊玉妹當庭不能提供吳柱生在外包養姚春豔的直接證據,因此,楊玉妹提出的吳柱生在外包養女人的辯稱理由沒有得到法庭的當庭認可。

當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共同財產時,楊玉妹提出:“我嫁給吳柱生時,他家裡非常窮。婚後,吳柱生做生意的本錢都是向親朋好友借的。後來他生意做起來後,開始還將收入交到我手裡,後來他有了第三者,就一直沒有往家裡拿錢。而吳柱生則聲稱錢全部交由楊玉妹保管,自己早已身無分文。

對於夫妻婚後共同創造的財富到底是由誰掌管,雙方各執一詞。

為了在判決前能促使兩人重新和好好,法官當庭不厭其煩地做吳柱生的工作,希望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重新搞好家庭關係。誰知鬼迷心竅的吳柱生心如鐵石。

調解和好沒有希望,休庭後,由於楊玉妹已經徹底看清了吳柱生的嘴臉,她向法官表示,如果吳柱生繼續一意孤行,自己也同意離婚,只不過不能在財產上便宜了吳柱生,因為自己還得撫養兩個孩子。為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應楊玉妹的請求,法官對吳柱生與姚春豔同居的事實進行調查走訪,並對吳柱生的個人存款進行查詢。誰知,由於已經打草驚蛇,吳柱生沒再與姚春豔住在一起。同時,吳柱生的存款全都以姚春豔的名義存在銀行,法官查遍了所有的儲蓄網點沒有查到吳柱生的分文財產。

就在此案陷入僵局時,一個電話終於迎來柳暗花明。這個電話是楊玉妹的訴訟代理人吳律師給法官打來的。吳律師稱已經找到了吳柱生與姚春豔同居以吳柱生的銀行存款錢財全部由姚春豔掌管的確切證據。打過電話後,吳律師趕到法院將證據交給法官。法官迅速趕到某銀行對戶名為姚春豔,存款餘額為80萬元的帳戶進行凍結。然後來到姚春豔的家裡。開始姚春豔還百般抵賴,但在威嚴的法律與確切的證據面前,姚春豔終於低下了頭,她承認了一切。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姚春豔因與吳柱生分開好幾天,她生怕吳柱生與妻子重歸於好,於是打電話要吳柱生回到她的家。開始吳柱生擔心出差錯,於是不答應,但經不住姚春豔的溫言軟語,吳柱生提出到一家賓館開房。誰知當晚公安派出所民警例行對賓館進行檢查,由於涉嫌賣淫嫖娼,兩人被帶回派出所留置分開詢問。開始兩人不肯開口,後來為了替自己洗脫嫌疑,吳柱生與姚春豔只得向幹警承認兩人系情人關係。見幹警不相信,吳柱生只得將自己與姚春豔早已同居,自己的錢都是以姚春豔的名義存在銀行的事實向幹警作了交待,並帶著幹警上姚春豔的家取證,以證實自己的私人物品全都放在姚春豔的家裡。兩人賣淫嫖娼的嫌疑是解除了,但卻暴露了兩人的婚外同居關係及轉移財產的秘密。吳柱生與姚春豔被當作賣淫嫖娼的事不脛而走,吳律師聽說後,馬上趕到派出所進行了調查取證。於是有了開頭的一幕。

見自己婚外同居及鉅額存款被法院查封,吳柱生頓時慌了手腳。他與姚春豔一陣緊急磋商後,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他馬上趕到法院,向法官提出:“經過法官前次做工作,我現在思想通了,我與楊玉妹是患難夫妻,我決心從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再與姚春豔有任何糾葛。請求法院同意我撤回離婚訴訟,我願意與楊玉妹白頭諧老。”

誰知法官嚴肅地告訴他:“吳柱生,請你別再演戲了,這一切已經太遲了,你的撤訴申請我們堅決不能准許,同時還要對你進行處罰!因為你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還涉嫌重婚罪,你的妻子以你犯了重婚罪已向法院起訴了!”

原來,面對吳柱生無恥的行徑,在吳律師的建議下,楊玉妹向法庭寫出了同意離婚,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請求。同時,楊玉妹還提起了自訴案,控訴吳柱生犯了重婚罪。

吳柱生嚇得一下子癱軟在地。

法院針對吳柱生提出的撤訴申請下達了民事裁定書,裁定書認為:鑑於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原告吳柱生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同時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名義同居,涉嫌重婚犯罪,且被告楊玉妹已向本院遞交了要求追究吳柱生犯重婚罪的自訴狀。依照刑事案件優先於民事案件的原則,應先對離婚訴訟進行中止審理,先行審查此案是否構成重婚犯罪,如果構成,則先行對重婚案件進行定罪量刑,然後恢復離婚案件審理,解除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因此,原告吳柱生請求撤回離婚起訴的請求法院不能支持,予以駁回。

激動得熱淚盈眶的楊玉妹向法官表示,她一定要將吳柱生與姚春豔推上正義的法庭,讓他們吞下自己親手釀製的苦酒。然後再與吳柱生離婚,不能讓這位忘恩負義的小人在財產上佔到一絲便宜(由於涉及隱私,文中人名為化名)。

離婚“離”出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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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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