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的趙麗穎和馮紹峰今天甜爆!但這方面趙麗穎比馮紹峰強多了

今天對於趙麗穎和馮紹峰是個大喜的日子,之前雙方一直否認戀情,但在趙麗穎生日當天,卻放大招直接曬出結婚證,讓一眾粉絲大呼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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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搜了一下趙麗穎的商標,結果已被北京東方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註冊了多類類別,該公司同時還註冊了"黃曉明"、田亮、"森碟"等知名明星商標。但搜索"馮紹峰"則沒有出現任何同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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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會有所疑問:為什麼公司要將自己的藝人名字註冊商標呢?

那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用名人註冊商標的現象太多了,雖然在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相關規定,限制用名人明星姓名註冊商標,但企業利用或諧音註冊明星名字的例子比比皆是,"方大同胡辣湯"、"林志玲化妝品"等案例也是鬧得全民皆知,所以八戒知識產權建議,為了避免明星名字商標濫用,明星可以儘早將自己的姓名進行商標註冊,儘早進行保護,因為公眾人物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而且我國商標註冊施行申請在先的原則,很容易被有心人趁虛而入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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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將名人的姓名註冊成為商標,使得企業在縮減宣傳開支的同時反而取得事半功倍的宣傳效果。基於大眾對名人、明星的認可和信任,接踵而至的便是名人效應後的產品銷售額攀升,小則省錢做營銷,大則提升品牌影響力。

而對明星而言,如果自己的名字被人註冊了商標,有可能會引起混淆甚至帶來不必要的名譽和經濟損失,即使提起上訴也是一件費時費力的事情,所以建議廣大明星做好商標保護工作。

來八戒知識產權提前註冊商標吧,不要讓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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