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互相吃飯”潤滑政商關係

近日,青島出臺《關於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公職人員要大膽開展工作,積極與企業和企業家接觸交往”,包括可在企業用餐和邀請企業家用餐等。(1月6日 人民網)

青島《意見》規定,公職人員上門服務企業或開展調研,確需企業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員工就餐標準在企業食堂安排工作餐。同時,黨政機關邀請企業界人士就事關地方經濟、企業發展重要工作進行調研和商議時,為加強溝通、提高效率、節約時間,可按照公務接待標準安排公務用餐。

青島“立規明矩”,允許政商“到點兒就吃”,吃“標準”餐,不大吃大喝,符合“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青島允許“互相吃飯”的規定,給政商交往送了一顆打消疑慮的“定心丸”,起到了潤滑政商關係的重要作用。

新型政商關係,概括起來說就是“親”“清”兩個字。所謂“親”,就是政府部門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所謂“清”,就是政府部門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構建新型政商關係,需做到“親”“清”一個都不能少,一個也不能偏廢。

當前,政商交往中搞吃拿卡要、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親而不清”現象大為減少,但卻存在舍“親”保“清”、“清”而不“親”、“清”而不為等問題。企業有難、袖手不管,老闆有求、作壁上觀,“清而不親”現象的存在,與“官商不分、勾肩搭背”一樣,都屬“過猶不及”,難免到影響一個地區的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只“清”遠遠不夠,還得“清”上加“親”、“清”上有為。

青島開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允許“互相吃飯”,是在“民以食為天”中尋求“清”而不“親”的突破,使政商交往敢“親”真“清”。“醉翁之意不在酒”,青島允許政商“互相吃飯”,其實是鼓勵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主動靠前服務,多與企業交流,多到企業調研,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面臨的問題,制訂有利於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鼓勵企業家同黨政機關多聯繫、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2018年全國兩會進一步強調“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才是陽關大道”。青島《意見》為政商打交道提供了清晰標準,為地方政府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新實踐作出了探索性的有益嘗試。

青島允許政商“互相吃飯”,領“親清”風氣之先。希望青島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在“潤滑劑”的作用下,在有效的監督之下,在“親”“清”規則下大膽履職,放手幹事,鞏固“清”的基礎,濃厚“親”的氛圍,使政商關係在“清白”的前提下自然“親近”,使“親”“清”關係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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