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保、稅局發佈最新動態,兩大看點教你如何應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要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下面兩大看點,你需要關注!

看點一:

社保、稅局最新動態

(一)8月20日,五部委局動員社保入稅部署會議

會議要點:

1、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

2、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3、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把按期圓滿完成改革任務作為檢驗新稅務機構戰鬥力的“試金石”。

4、根據“成熟一批,劃轉一批”的原則,要抓緊與稅務部門共同制定非稅收入管理系統互聯互通的業務技術規範、數據標準及劃轉項目的徵繳業務流程和規範,確保非稅收入劃轉工作平穩有序......

(二)近日,多地社保局發佈公告

1、眉山市人社局:社會保險申報截止時間為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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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市人社局:社會保險申報截止時間為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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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稅務部門積極應對

1、浙江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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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巴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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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安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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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點二:企業應對策略

三類企業需注意、五種籌劃不可取、兩點建議要謹記

近日,社保、稅局發佈最新動態,兩大看點教你如何應對!


社保入稅後,這三類企業必須要注意

1、勞務派遣、物業安保、建築勞務等用工多的企業

一些建築勞務公司大量做工資成本,在建築用工未實名的庇護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製作工資表,列支成本。而到現在全部由稅務部門來核查,工資信息、個人所得稅信息、社保申報、企業所得稅申報日趨“透明”,應繳而未繳曝光率更高。

2、未繳社保費的企業

社保入稅後,藉助金稅三期工程的大數據,稅務機關能夠實現全國徵管數據的集中,大大提高徵繳效率,稅務部門的徵管水平更高。因此不要在拒繳社保這件事兒上花心思,一旦核定了申報基數和期限,就會按照稅收的申報管理,不申報或延期申報,不但會影響企業信用,還有可能限制開票等等手段。

3、不規範繳納社保的企業

那些按最低工資繳社保、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社保等不規範的企業,如果稅局通過個稅申報數據對比,一旦差異過大,未足額繳納的部分,補繳的可能性很大。企業需要審時度勢、順勢而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業風險。

這五種籌劃方式不可取

1、將全部工資分成兩份,一部分通過公司賬戶發放,另一部分通過個人私人賬戶發放。

提醒:對於收入不入賬的頻繁交易的私人賬戶也已納入了大數據監控。

2、通過虛開虛抵發票頂抵工資,從而達到少繳個稅和社保的目的。

提醒:對於虛開虛抵發票、費用變動異常的情況早已經納入了稅局的電子眼。

3、將員工工資分為“工資+勞務費”的形式發放,要求員工到稅局代開勞務費發票抵頂工資,以少繳個稅和社保。

提醒:對於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員工,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不能並存。

4、將員工工資分為“工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形式以達到少繳個稅和社保的目的。

提醒:免徵個稅與社保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是任職單位向員工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是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任職單位給該員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而只有符合規定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才可以在計算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5、將公司員工算作臨時工,不繳納社保,直接用工資表發放。

提醒:只要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實際僱傭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同時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那麼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報個稅與社保。

這兩點建議要謹記

1、在社保入稅的大環境下以及目前稅收嚴管的時代,作為企業業主和財務人員,只有做到依法納稅、合規經營,才可以長久安全地經營下去並立於不敗之地。

2、提醒各位會計人員,切記不要造假、切記不要違背業務真實的面目,必須要合理合法運用政策,通過改變傳統用工方式、結合優化員工薪酬體系等方面入手,從而達到既降低稅負費率、又降低財稅風險的目的。

結束語

社保規範是大勢所趨,各位企業家對於即將來臨的社保新政,既不要慌亂,更不要亂求醫,應坦然面對、從容應對,更多的從企業戰略發展考慮,從自身內部實際需求入手,更多的考慮通過改變人員結構、薪酬結構、用工模式、人員自由化、人員機械化等方式,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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