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蕩社會的90後逃不過酒局?

近些年的都市題材影視劇,彷彿總喜歡加進一點飯局的橋段。譬如《北京女子圖鑑》,就展現了一場經典的飯局,油膩的氣息幾乎黏在了空氣裡。有兩個細節我到現在還記得。一是某個土老闆說珠海在海南,一姑娘一臉諂媚著應和,但其實那姑娘自己就是珠海人。二是席間有個舞蹈學院的姑娘,在包廂的方寸之間,竟然“來了一段”。這不禁惹得觀眾露出“你懂的”一樣的微笑。

闖蕩社會的90後逃不過酒局?


飯局上,多半少不了酒。酒扮演的角色經常招人嫌,尤其在油膩的飯局裡,通常是給猥瑣助興的道具。三杯兩盞下肚,平時留心端著的正經人形象,終於有了個藉口鬆弛下來。不體面的一面暴露,口沒了遮攔,手也沒了遮攔,更可惡的是你似乎還不大有底氣跟他計較,人家喝多了嘛,酒後失態彷彿天生就是用來被原諒的。除非你確實情商高,身段遊刃,像《找到你》裡姚晨演的女律師似的,酒局上被摸了大腿,不動聲色地回敬一杯酒,順勢撥開鹹豬手,給自己解圍又不撕破臉。這種“智慧”看得人挺心酸的,更何況有幾個人能周旋得這麼妥帖呢?

影視劇裡表現的心酸,其實也是當代年輕人的煩惱。調查顯示,酒水消費人群中,80後、90後這波人開始“冉冉升起”,成了消費主力。這其實倒沒啥好驚訝的,掰著指頭算一算,80後、90後都差不多步入壯年了,職場也好,生意場也罷,都開始冒頭了,換個說法,“進入社會了”,所以,你以為你逃得過喝酒這件事?

闖蕩社會的90後逃不過酒局?


酒桌上的年輕人,也逐漸接過父輩的“旗幟”,開始熟稔杯盞間的節奏,也開始親身體會酒的美麗與哀愁:酒之於社交、甚至之於事業前途,都能發揮奇妙的功用,談判桌上談不成的事,飯桌上開瓶好酒聊一聊,沒準就撥雲見日了。你說神奇不神奇?然而這同時又意味著,你必須“喝好”,必要時還得喝醉,才能表達“誠意”。這種古怪的邏輯,甚至不止在某些生意場上適用,某些情況下還成為“社交真經”,所以才會有“寧可喝到胃上爛個洞,不叫感情裂條縫”的說法。按照一些地方“風俗”,未來的女婿必須先經過“酒精考驗”,酒品見人品,喝得爽快的男人,才是讓人放心的女婿。

酒局上有句萬能套話叫“都在酒裡”。這句話是很耐人尋味的。它既可以被理解為,你我心意相通,盡在不言中,也可以被翻譯成“對方不想跟你說任何話,只好砸來一杯酒”。前者的情形是存在的,譬如好友之間,不過後者恐怕才是酒局上更常見的形態。你我若本半生不熟,酒的作用,怕是敷衍尷尬多過昇華感情。

再說“酒局”這個詞,其實詞眼在“局”。局,形勢嘛。有些地方的酒文化頗為“講究”,主位賓位分得有條不紊,和誰喝、喝幾杯、按啥順序喝,都有不成文的規則。這時候酒的作用,其實是宣誓和維護某種權力結構。

所以我對任何情境下的“酒精考驗”都是不屑的。喝到吐,要麼是自己不懂節制,要麼就是被欺負了,跟真心不真心沒啥關係。酒精之外的俗套和苟且,才更醉人。

闖蕩社會的90後逃不過酒局?


不過,所謂“酒品見人品”,倒不全然荒謬。它的道理,不在於“喝得痛快就是痛快人”這樣的膚淺類比,而是,從一個成年人對待酒的態度裡,你是可以對其人的修養窺探一二的。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善意提醒,如果你不想喝酒,那一定要給出清晰而篤定的理由。比如,“我酒精過敏”“我生病了”,言語間不能含糊,不能表述成“有些過敏”或者“身體有些不舒服”。這忠告很關鍵、很實用,因為你總免不了遇上“沒節操”的勸酒者,能從“有些”這樣的副詞裡,斷定你只是託詞,進而不依不饒,“你不喝我不走”,嬉皮笑臉地逼你就範。

這是很典型的邊界感、分寸感缺失。不客氣地講,酒桌上沒原則的勸酒愛好者,清醒的時候很難指望他把握得好人際關係之間的界限。往遠一點扯,本該談判桌上說的事兒愣要挪去酒桌,這種現象本身就挺曖昧的:談判桌是界限分明、規則明確的場所,而酒桌營造的氛圍卻填充著灰色,職業的事兒放到非職業的場所解決,本身就是缺乏邊界感的表現。

說來說去,酒在社交場引發的憂傷,其實核心不在酒本身。杯中管窺的,到底是人。要反思的,是人和人之間的相處之道,可別讓酒背了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