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剛頒佈,就有代購朋友圈發廣告被封號

電商法對電子商務的範圍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包括了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並將代購和微商明確納電入商法的監管範圍。

那麼,《電商法》實施兩天來,給代購帶來了哪些衝擊?它究竟改變了什麼?上游新聞記者帶您聚焦《電商法》正式落地的48小時,代購們的悲歡與觀望。

《電商法》剛頒佈,就有代購朋友圈發廣告被封號


悲歡:從2018的大促清倉到2019的封號

今年42歲的“劉姐”是代購圈的“名人”,甚至以一個月飛2次日本、2次韓國和1次香港,而被同行贈送以“瘋狂代言人”的稱號。

“其實,我最早也不是專業代購。那時候,我女兒考到日本上大學,我偶爾去看她。有朋友就喊我幫忙帶東西,一來二去覺得這個還挺好玩,又能旅遊還能賺錢。”劉姐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自己從2014年到現在,基本上都是重慶和各個地方在飛。“之前是大家提前預定,然後我飛過去買。後來掌握了打折信息,就變成每隔十天半個月就飛一趟,把一些熱門的東西買好了,在朋友圈發廣告就可以了。”

對於自己的月營業額,劉姐表示拒絕透露。但是,上游新聞記者在劉姐的代購工作室看到,平均每個月都有接近60個訂單發出。

“我聽說《電商法》要實施是在2018年,那時候我身邊認識的很多做代購的,都在進行清倉促銷。”在劉姐的手機裡,上游新聞記者看到從2018年9月開始,劉姐的代購工作室就發出了促銷的廣告。“我還找了律師朋友,專門研究了法律,我那時候就覺得我要轉行了,要不然就是虧本買賣了。”

和劉姐一樣,35歲的萱萱也是一名代購買家。但是和劉姐抽身而退的情況不同的是,自己的微信號因為發了廣告而被封號了。

“我還是幫朋友代發的,沒想到還是遭了。”萱萱稱,自己現在也在考慮轉行。“元旦那天,我朋友圈裡有很多同行,為了防止被封號,還用英文和日文發廣告。更神奇的是,還有人自己把產品畫出來、寫段子。真的和新聞上報道的一樣,但是對我們來說已經是冬天來臨了。”

萱萱回憶道,在2018年底的時候,代購圈裡很多熱門商品都是滿減,感覺只要不虧本都可以賣。“不少代購店都是清倉甩賣,那時候囤貨真的血賺。大家都在傳2019年的代購生意不好做了。”


2019年1月1日起,電商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商法還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定義,即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也意味著,此前處於法律盲區的個人海外代購將受到約束,納入監管範疇。無論是在微信朋友圈裡賣貨,還是在直播平臺帶貨,抑或是在淘寶開代購店,都將被列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電商法,經營者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元。

《電商法》剛頒佈,就有代購朋友圈發廣告被封號


入刑、罰金多舉措,讓代購商品會更有保障

代購的冬天來臨了。在採訪過程中,多位代購買家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除了貨不好賣,還有“罰”在緊繃著。

據相關媒體報道,2018年11月初,一家名為“TSHOW 進口服飾”的淘寶店店主就因為代購而被判刑。

“各位親,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我現在廣州女子監獄。”上游新聞記者在店主遊燕的道歉信中看到,其店鋪做進口代購,涉嫌走私等問題。

與此同時,在廣東高院判處的遊燕,因走私價值1140餘萬元的服飾,偷逃應繳稅額300餘萬元。並且遊燕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刑10年,並處罰金550萬元。

據相關數據顯示,近幾年我國微商行業人員數量迅猛增長,2014年至2017年,微商從業人數從752萬人增至2018萬人。

但代購行業的日漸壯大,也滋生了許多問題。像偷漏稅、假貨氾濫、個人信息洩露、售後推卸責任等問題層出不窮,而消費者也一直處於交易的弱勢一方。

“冠軍品牌的衣服很火,我就在淘寶上找了一家代購。”今年大三的伍紫璇是工商大學的一名學生,在購物過程中,她買到了假貨,但是卻無法退貨。“衣服連吊牌都沒有,而且洗了掉色,最後只能是自認倒黴了。感覺《電商法》的落地,讓我們更有保障了。只是再買東西會不會漲價呀?”

據《電商法》的法規顯示,今後代購必須持有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此外,銷售食品的還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沒有中文標籤的產品,未通過國家認證,也不能在網絡平臺銷售。

但將海外代購納入經營者範疇後,一定程度上壓縮了代購的利潤空間。不少消費者擔心,今後找代購買東西要掏更多的錢了。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法律的出臺將使現階段處於監管盲區的海外代購有章可循,代購的違法成本將會增加。對於消費者而言,商品價格可能會上漲,但一定是利大於弊,這樣不僅商品質量可以得到保證,在售後維權等環節,消費者的權益也會得到保護。

在董毅智看來,海外代購市場不僅不會沒落,相反會在法律的框架內良性有序地發展。

董毅智分析,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貫徹新電商法的難題之一,也是推出電商法的意義之一。“從相對私人的圈發展到商業化,界限逐漸模糊之後,如何監管的問題就拋了出來,但這也是本次電商法進步的一點,就是依然將其納入到了監管範圍,更多地從交易實質出發,而不限制於微信朋友圈的定義,著力於市場安全對其進行規範。”他認為,“難度肯定是有的,但是並不是沒有可操作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