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8名死人仍繼續領取養老金近75萬元 47名責任人被問責

“秦勇樹在擔任興賓區小平陽鎮甘勤村黨總支部書記期間,在協助小平陽鎮人民政府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及時收集、核驗、上報當地參保人員的死亡信息。從2014年至今,共導致18名參保人員在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養老金的情況發生,涉及金額共計27315元。秦勇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這是來賓市興賓區紀委監察委近日通報的一起因黨支部書記履職不力導致死亡人員繼續領取養老金的案件。

近期,來賓市興賓區紀委監察委對興賓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核查,發現2012年至2018年6月間,興賓區24個鄉鎮有758名參保人員死亡後家屬仍繼續領取養老保險達74.5萬多元。為正風肅紀,興賓區紀委監察委目前已對47名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其中立案審查46人,誡勉談話1人;批評教育、談話提醒、限期整改12人次。已追回多發放的養老金70.5萬多元。

今年以來,興賓區實施“12·15”小專項利劍整治,即:由15個派駐(出)紀檢監察組針對各自監督的扶貧領域重點部門風險領域進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一個扶貧領域項目資金專項整治方案提交區紀委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後統一組織實施,全年12個月每月有針對性地集中開展1個小專項整治,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死人領養老金”即為“12·15”小專項利劍整治行動中的一項。該小專項行動由興賓區紀委監察委聯合興賓區社保局、興賓區扶貧辦等部門組成4個督查組,圍繞十一屆自治區黨委扶貧領域機動式巡視發現的疑似死亡人員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問題的整改情況,以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等明察暗訪方式,通過查看興賓區開展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臺賬資料,並實地走訪各被檢查鄉(鎮)1-2戶疑似死亡人員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家庭的形式進行,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填寫《督查情況記錄表》,便於開展後續調查處置工作。

此次小專項督察行動中,興賓區紀委監察委還對各鄉(鎮)建檔立卡貧困戶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遺屬供養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情況進行督察,發現享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遺屬供養待遇的建檔立卡貧困戶313戶,共剔除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91戶394人,清退低保戶11戶36人,立案審查5件,給予批評教育、警示約談22人次。

據廣西法治日報

758名死人仍繼續領取養老金近75萬元 47名責任人被問責

6月29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了北京2018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其中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

本次調整後,企退人員養老金月人均近4000元,同比上年每月人均增加210元。補發款將於7月15日發放到全市248萬企業退休人員賬戶中。

這是本市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全市248萬企業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補發款將於7月15日發放到位。

政策詳細解讀

企退人員養老金普漲45元后多繳多得

1.定額每人漲45元。按照國家要求,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2018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養老金水平掛鉤。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具體來說,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

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假設小白領王三在北京工作且長期定居,月薪是一萬元,連續交滿了30年養老金,那麼他交的總額是:10000X28%X30X12=100萬,個人繳納部分是29萬。等到他退休了,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繳納除以168,也就是1700元,另一部分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0%,因為他交了30年,4672X30%=1400。兩者相加,1700+1400=3100元。這就是他每個月能拿到的養老金。

1000000÷(3100*12)≈27,他,需要花27年才能夠拿回本金,此時他已經是87歲。由於社會平均預期壽命是74歲,其中的差額13歲就是他的目標線,必須要活多於平均年齡13年,才能拿回本金。

如果不講公司繳納的部分,只看個人繳納的29萬,就是需要290000÷(3100*12)≈8,他退休後只需要8年即可賺回本金,此時還不到70歲。

758名死人仍繼續領取養老金近75萬元 47名責任人被問責

但是對於這種計算方法,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計算沒有考慮工資變化、基金增值、養老金調整、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參保人員的病殘待遇、遺屬待遇等因素,計算是比較粗放的,很難說明任何問題。

假設參保人始終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為8%,60歲為領取養老金年齡,統籌養老金每繳費1年領取一個百分點,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39。並假設未來40年的工資平均增長率為3%,基金平均增值率為3%,養老金平均調整率為3%。測算結果顯示,60歲退休領取養老金10~12年,個人賬戶資金全部領完;領取養老金15年左右時,統籌基金部分也將全部領取。在正常預期壽命情況下,比如73~75歲,個人賬戶基金與統籌基金部分將被全部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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