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追溯”莫步“重建輕管”後塵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1日,《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已經發出了991張。2018年10月底,《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藥品質量安全追溯要求”,要求“建立、實施嚴格的追溯制度,保證全過程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11月8日《科技日報》)

“藥品追溯”莫步“重建輕管”後塵

隨著網上購藥興起,藥品追溯體系呼之欲出。藥品溯源體系,聽起來是一種高科技,但通俗的講,就是給藥品實行實名制。消費者買到藥品之後,只需掃描二維碼,就能在手機客戶端查詢藥品從生產到銷售的相關信息。如果藥品實行了實名制,一旦發現了問題藥品,查找“真兇”就迎刃而解了。在我國,對肉菜等重要農產品,已經建立了追溯體系,並取得了一些經驗。如此語境下,將全面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其積極意義不言而喻。

眾所周知,建立藥品溯源平臺,一方面,便於藥企及藥店加強自我約束,塑造自身品牌,培育固定消費群;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減少了選購藥品的時間和成本。同時,對於促進藥品市場誠信經營,確保藥品質量安全,提升藥品品牌價值有積極的作用。然而,如果對藥企自建的產品溯源平臺缺乏監管,品牌的溯源碼,就有可能被大肆盜用和售賣,消費者買的藥品,是否出自原 產藥企,很難保證。可見,一旦監管缺失,藥品溯源體系,反而淪為問題藥品的“護身符”。

“藥品追溯”莫步“重建輕管”後塵

此前據媒體報道,由於“重建設、輕監管”,過去肉菜等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出現了一些問題,可以說亂象叢生。以食品追溯平臺為例,有媒體報道稱,各地食品溯源體系標準不一,由企業自建的食品溯源平臺缺乏監管,變相衍生出了藉助溯源碼魚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亂象。有的食品張冠李戴,亂貼追溯碼;部分原產地品牌的溯源碼,變成了企業的牟利工具;消費者能查到的溯源信息也是參差不齊。這顯然背離了建設食品追溯平臺、維護食品安全的初衷。

可見,建立藥品追溯體系,不能步食品追溯“重建設、輕監管”後塵。目前,國內藥品追溯系統的建立,尚處在蹣跚學步階段。首先,政府部門應該選擇一些條件比較成熟的藥企進行試點,再逐步推廣到更多的藥企。同時,還要建立專門的藥品可追溯系統治理部門,進行協調與監管,不能任由藥企自追溯或亂追溯。特別是,一旦發現藥品追溯亂象,應進行專項整治;對於涉及追溯造假、售假藥企、線上線下藥店等,應實行“零容忍”,首犯重罰,再犯責令永久退出藥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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