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開出鉅額罰單:支付寶412萬元

央行開出鉅額罰單:支付寶412萬元

【鈦媒體綜合】8月6日晚間,央行營業管理部一次作出3項行政處罰決定,國付寶、聯動優勢因違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646萬元和2640萬元的罰款。

同一天,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人民幣412萬元。

在對國付寶開展支付業務和履行反洗錢義務執法檢查中,央行營管部表示,該公司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

另外,國付寶還因未按照規定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處以49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處以50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處以50萬元罰款;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處以50萬元罰款。

國付寶2011年底從央行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可以在全國範圍開展包括互聯網支付和移動電話支付業務,2016年12月,在牌照續期後,國付寶的業務進一步擴展到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海南省、陝西省、雲南省、湖南省、北京市)。

而聯動優勢公司則在央行營管部開展的支付業務和跨境外匯收支業務執法檢查中,被發現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還存在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未按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部分支付賬戶未達到實名制認證要求、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聯動優勢2011年8月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2014年將業務從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拓展到銀行卡收單。

在收單罰單後,支付寶方面表示,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整改計劃,目前,大部分事項都已整改完畢並得到監管認可。後續,支付寶將加強自身的支付業務管理,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不斷完善業務規則、風控措施和產品流程,嚴格落實監管規定。

當下,監管層對支付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呈現高壓態勢,支付機構處罰常態化。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半年33家支付機構共收到38張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超過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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