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司法局:救人救心真情溫暖浪子心

日前,絳縣刑滿釋放人員張某登上赴京打工列車後,不住向絳縣司法局幹警揮手:“請放心,到北京我一定改邪歸正,誠實勞動,用汗水洗刷曾經的罪錯。” 今年51歲的張某幾年前因觸犯刑律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今年10月1日刑滿釋放。張某出獄,家人都像避瘟神一樣不予接納。絳縣司法局局長朱利民瞭解此情況後,專門召集社區矯正股、基層股和安峪鎮司法所負責人參加了協調會議,詳細研究了幫教措施。 針對其家人不願接張的實情,社區矯正股股長張臘穗和安峪鎮司法所所長郭峰顛簸數百公里,親自到張某服刑的潞城監獄將其接回。看到張某衣服單薄,郭峰從自家拿出3套衣服送給他。幾天後,國慶假滿剛上班,張某又找到安峪鎮司法所,說自己沒錢吃飯,沒地睡覺。郭峰二話不說,又和鄉鎮幹部一起通過與張某所在村幹部溝通,給張某在其朋友家落實了住處。 此外,該局還陸續幫張某申請到救濟金400元、過渡性經濟救助款1000元。 張某到北京找到工作後,特地向絳縣司法局和安峪鎮司法所領導彙報近況,保證今後腳踏實地,好好工作。 (張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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