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規今起施行,“精日”麻煩

【南京新規今起施行,“精日”麻煩了】據報道,《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於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

南京新規今起施行,“精日”麻煩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條例》明確,侮辱、誹謗他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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