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時,遇到這5種情況可以當“釘子戶”,合法!

拆遷時,遇到這5種情況可以當“釘子戶”,合法!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加快,不少原來的老城區由於年代久遠,房屋接近危房,基礎設施配套老化等等原因,將面臨拆遷。也有一些城市外延區域,之前的其他類型用地將被劃入城市發展用地,也面臨拆遷。

歷年的拆遷過程中,不乏釘子戶的身影,多數是因為賠償條件達不到自己心理預期。當然,這些裡邊有不少獅子大開口的人,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釘子戶”在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中耗盡精力也沒有多得半分好處。但是,作為“釘子戶”也有合理合法的,什麼情況“釘子戶”合法呢?

小編總結了下,拆遷中遇到這5種情況,可以合法“阻止”拆遷。

1、沒有被妥善安置。

國家最新拆遷條例明確指出,拆遷之前被拆方必須要得到妥善安置,如果拆遷方並沒有合理安置被拆遷方,那麼,被拆遷方有權反對拆遷。

2、拆遷方未提前通知。

在拆遷之前必須提前正式通知被拆方,並規劃出拆遷範圍以及補償方式,除此之外拆遷方還要面向社會做公示。

3、沒有出示用地文件。

拆遷是國家賦予的法律權限,所以在依法拆除之前必須出示政府部門審批的徵地文件,如果拆遷方拿不出徵地證明,被拆遷方有權反對拆遷。

4、強制拆遷。

如果拆遷方要強制拆遷,必須提前到公證處辦理有關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如若不然,被拆遷方可反對拆遷。

5、沒有確定拆遷補償。

在被拆方同意拆遷後,拆遷方和被拆遷方雙方需確定補償標準。補償協議必須雙方同意才具法律效力,如果是拆遷方單方面確定,被拆方有權反對拆遷。

當然,小編並不建議大家當“釘子戶”,希望大家在拆遷中面對不合理對待時,能夠冷靜合法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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