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南南阳一“村霸”获刑二十年

借助家族势力,纠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称霸一方,全面把持村务,开赌场放高利贷,欺行霸市,多次指使他人以索要债务为名阻挠宾馆经营,霸占他人房屋、门面商铺。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关某甲涉黑案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关某甲等人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由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关某甲等人涉黑案画上了句号。

1999年至2001年期间,关某甲任方城县某村村委会主任,后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2007年刑满释放后,关某甲于2008年11月再次进入村委会班子,2011年11月任村委会主任。关某甲把持村务后,以亲属关某乙、关某为核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其3人为组织者、领导者,近20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关某甲等人称霸一方,通过开赌场高利放贷、强揽生意、欺行霸市等手段聚敛钱财,攫取经济利益,逐步壮大组织。

2014年夏天,关某在赌场给陈某提供150万元高利贷,随后关某甲指使关某带人多次找陈某索要本金和利息,陈某偿还一部分现金,并将一套住房抵债给关某,剩余74万元无力偿还。2015年1月,关某甲指使关某带人到陈某经营的商务宾馆,强行堵封大门半月有余,致使宾馆无法正常营业。其间,关某等人在该宾馆多次辱骂陈某并打伤工作人员,陈某无奈之下将两处门面商铺抵债给关某。

2018年4月案发后,方城县检察院就侦查方向、取证标准等多次和侦查机关会商,严格区分涉黑组织犯罪与个人犯罪,并追诉漏犯一人。

该案于2018年10月23日在方城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3天。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运用交叉询问及播放视频、音频证据等方式,进行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公诉意见逻辑严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富有感染力的法庭教育,包括主犯关某甲在内的多名被告人当庭痛哭流涕,多人当庭认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全过程。

同年11月29日,方城县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关某甲涉黑团伙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关某甲有期徒刑二十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关某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随着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尘埃落定。关某甲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恶道路也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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