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APP沒有當前任職單位信息?稅務總局:有這幾種原因

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9日電 9日,國家稅務總局開展以“落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讓納稅人及時盡享改革紅利(第二期)”為主題的在線訪談活動。對於個稅APP存在的當前任職單位不在任職受僱信息列表中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可聯繫當前任職受僱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裡自動帶出的任職受僱信息是根據全國各地各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信息A表形成的。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任職受僱單位沒有將用戶個人任職受僱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任職受僱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用戶任職受僱單位在稅務機關的登記狀態註銷或非正常;或者任職受僱單位沒有將用戶個人信息選擇為僱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出現“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無當前任職的單位的情況,可以聯繫當前的任職受僱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還有網友提問,如果在實際工作中有兩個以上的任職受僱單位,該怎麼去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回答稱,如果用戶同時有兩個以上發放工資的單位,對同一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單位辦理扣除。

據媒體報道,除了任職受僱單位不在個人信息列表,此前還有未曾任職受僱或已離職單位出現在個人信息列表的情況。對於這一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已於1月7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回應。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是曾任職的單位,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反饋給該單位扣繳客戶端,單位辦稅員在扣繳客戶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如果是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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