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接上篇:

人才是今後人類的依靠。

有什麼樣的人才觀,就將決定什麼樣的社會現實環境的形成。

社會環境是為人類的生存服務的,因此,必須建立可以科學產生其後果的人才理論與方法。

這是主導者的任務。

放任自流不是負責的態度,更不是科學的態度。

科學的態度是精確的度量與執行。

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98年聯合國召開的一屆全球教育會議,各國教育領導都有參加。

這個會議的最主要的結果,我認為是對教育的基本類型的劃分:常識教育與腦教育。

我們將今天具有的純基本知識與技能的教育稱為常識教育。

概念是否準確先不說,至少劃分知識、技能與腦的方法的教育類別,是現代教育的一個不小的進步----儘管中國的傳統教育是包括這些的,但是畢竟現在很少有了。

腦教育的方法還難以定型,在這次大會上,國際組織是以丹麥的一所大學的教案為例子的。

其已具備了包括博士學位在內的對腦的系統教育。

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必須關注這樣的事實: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各發達國家紛紛制定了腦科學規劃,以歐、美、日為代表。我國也制定過相應的規劃,但一直難以有明確的突破。

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當時主要是為此改組的,但是,我記得在宣佈了消息五年後我去,院的班子還沒有明確。

好大、漂亮的院子,靜靜的讓人傷感。

當時具有科學激情的社會組織只有西安的那所由8位歸國的博士建立的私立大學對我這個體系感興趣,可是,我不贊成這樣的不繫統的科研環境,沒有應。

但是我至今感謝。

說心裡話,中國今天的難以綜合號召的國家科研環境,是對根本科學研究的最大的破壞。

作為科學家,我深深的嚮往倆彈時候的國家環境,讓人無私、奮進、團結。

我們這代人好羨慕前輩們。

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我們國家的相關秩序的難以穩定,浪費了最根本的資源。

我們個人的成長,深刻的體會了一個穩定的信念在時間上的積累的重要,是產生量變、質變的先決條件。

國家也是的。

可是我們的國家事實上沒有在教育方面形成這種穩定。

許多量變難以積累在一個方向上成為結果。

這是讓人惋惜的。

就我們個人的人生講也是這樣的,也必須建立在穩固的信念上,讓人生沿著一個明確的方向積累自己的生命行為,昇華自己的生命質量,最終實現生命質量與事業的統一。

這是成熟的人生觀念,也是一個人才的成長規律,更是從個人和諧走向社會和諧的實際辦法。

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天下沒有一步而成的人才成長例子。

積累,有秩序的科學的積累,是人才成長的客觀基礎。

人才之間的根本區別就是秩序性與厚重性,其次才是具體的知識與技能的區別。

這種秩序性,是必須包括知識、行為、品德在內的綜合的秩序。

就好比是三合土,比例是細緻區別的地方。

沒有這樣的細緻,人才是粗糙的,難以勝任高尖的責任的。

我們社會上普遍的對人才存在模糊的習慣,這應該值得改正與提高,因為人才首先是在社會環境中長大的。

不是許多人都可以享受明師的教育,所以,教育的理念更在普及。

一個人才的質量,是其整體的合理性,而不是孤立的看的。

沒有人才的整體的合理性,就不能產生人才的行為的合理性,也就沒有人才在社會與企業或者任何機構中的行為的優良性的客觀成立。

人才培養的最高準則之二 “品德、行為、知識關係的秩序性”

我們必須認識到:管理機構對人才的使用的整體效果,最後是與人才的整體素質狀態成正比的。

任何一種非秩序化因素,都是最終形成秩序化的消耗所在,都需要管理機構付出管理成本(見所著《生命管理學》),都建立或者形成了結果的危機因素的存在。

因此,衡量人才的水準,是科學的審視其整體的秩序的優良性以及這樣優良性的持續性、靈活性等。

現代人才理論需要在這裡進一步的研究與應用。

正是基於如此的考慮,我們對人才的培養、教育的要求將更加深刻、系統;

我們對教師的要求將更加科學、嚴格;

我們對教育與被教育者的關係的精確確定將更加重視。

我們不僅僅要關注人才培養的具體內容的優秀,我們還必須注重人才培養的整體的秩序的建立與形成。

這是今天的我們對教育的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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