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檢察院發佈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12月18日,甘肅省檢察院召開“全省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專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行政、民事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快來了解一下吧~~~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不依法

履行職責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蘭州新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甘肅蘭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16567萬元的成交價取得585.908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已繳土地出讓金11513萬元,欠繳土地出讓金5054萬元。蘭州新區亞太工業科技總部股份有限公司以17558萬元的成交價取得544.553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金全額欠繳。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未依法履行催繳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

訴前程序

蘭州新區檢察院向新區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法定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向甘肅蘭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蘭州新區亞太工業科技總部股份有限公司催繳欠繳的土地出讓金。

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有關措施,督促2家企業補繳拖欠的土地出讓金。經過努力,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就將2家用地企業拖欠的2.2億餘元土地出讓金收繳到位,為國家挽回了經濟損失。

典型意義

該案是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國土出讓金領域內取得監督實效的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也是甘肅省內涉案金額巨大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為國家挽回鉅額經濟損失,而且有效監督了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怠於履行職責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27日,生態環境部在今日頭條報道了甘肅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雲坪水電站未執行生態流量保障措施,致使部分河道乾涸斷流,阻斷了生物洄流通道,破壞了生態環境的新聞。該新聞刊發後,小隴山林區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2016年12月18日,中央環境保護第七督察組對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轄區內雲坪水電站進行督查,要求拆除臨建設施,清理汙染物,進行周邊環境整治,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安裝生態基流檢測設備。後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向雲坪水電站發出了整改通知。但截至2018年8月28日,該水電站對上述問題並未整改,仍在運行發電,造成取水口與下瀉口之間3公里河道乾涸斷流,生態環境長期處於被破壞狀態。

訴前程序

2018年9月20日,小隴山林區檢察院依法向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督促雲坪水電站立即停產,拆除水電站臨建設施,恢復生物洄流通道,健全河流生態系統檢測管理平臺。

9月25日,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回函稱將按照小隴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檢察建議,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9月28日,雲坪水電站在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督促下,對取水口進行了封堵,拆除了壩體違規設施,開通了生態水下洩流量,疏通生態洄流通道,達到了生態流量保障要求,流域生態得到逐漸恢復。

典型意義

本案是小隴山林區檢察院管轄調整後辦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理,使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水電站流量下洩問題得以整改落實,為後續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提供了可借鑑的經驗做法,同時矯正了以犧牲生態換取經濟發展的錯誤發展觀,維護了小隴山林區的生態環境安全,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天祝藏族自治縣水務局

怠於履行職責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18年8月2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神樹水電站生態破壞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新聞,反映位於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的雜木河神樹水電站整改不到位問題。該新聞刊發後,天祝縣檢察院及時介入調查,發現神樹水電站發電項目工程自2012年開工建設以來,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破壞多處地表植被,生態環境被破壞等問題。2017年至今,天祝縣水務局雖積極督促甘肅電投大容神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恢復治理,但神樹水電站仍存在河道內堆積大量建築垃圾和約2000立方米的砂石料未徹底清理、河道環境遭受嚴重破壞等生態環境問題,社會公共利益長期處於受侵害狀態。

訴前程序

2018年9月7日,天祝縣檢察院向天祝縣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天祝縣水務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甘肅電投大容神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按期恢復治理被破壞的河道流域範圍內的山體地形地貌,對生態環境予以修復。

天祝縣水務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立即提出切合實際的整治方案,同時針對整治難度較大的問題,由專業技術部門編制專項工程設計方案並請省級專家進行評審論證。截至2018年11月16日,天祝縣水務局、甘肅電投大容神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相關責任單位已將整改整治方案全部落實到位。

典型意義

祁連山是我國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最重要的一環。保護好祁連山的生態環境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本案中檢察機關通過新聞報道發現破壞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的線索後及時立案調查,並充分運用公益訴訟訴前程序靈活性和實效性的特點,及時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和相關責任單位依法履職,促使行政機關在短短兩個月的期限內通過加固山體河道、清運土石、種草植樹等具體措施,使被破壞的祁連山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治理和修復,充分體現了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的價值和有效性。

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嘉峪關市檢察院在依法履職中發現,嘉峪關貝萊優品母嬰用品館、嘉峪關嘉俄百貨商行存在違法銷售無中文標籤進口食品、超保質期食品的情形,特別是貝萊優品母嬰用品館銷售的無中文標籤進口食品種類包括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幼兒輔食和保健品等數十種。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的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致使上述兩家進口食品經營店的違法違規情形長期存在,消費者群體公共利益受到持續侵害。

訴前程序

2018年9月14日,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對嘉峪關貝萊優品母嬰用品館、嘉峪關嘉俄百貨商行違法銷售行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並對本市食品經營者中存在的違法違規情形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整頓,確保社會公共利益得到保障。

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立即行動,經過調查核實,對貝萊優品母嬰用品館作出了罰款22500 元、沒收問題食品的行政處罰,對嘉俄百貨商行作出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為期一年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展開檢查,截止11月,查處各類問題1248 條,下發責令通知書72 份,立案查處食品案件14 起,罰款21. 33 萬元,促進了食品安全監管逐步向好,保護了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典型意義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進口母嬰類食品和進口保健品的受歡迎度日益高漲,進口食品進貨渠道的安全性以及真實性也就成為了消費者關注的焦點。本案中,涉案的兩家進口食品店都存在進口的商品沒有粘貼中文標籤和中文說明書,無法向消費者證明其進口渠道的安全性和商品的真實性。檢察機關通過該案的成功辦理,更新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觀念,引起了市場監管部門對進口食品安全性的高度關注,提高了查處力度,達到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效果。

崇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怠於履行職責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汭樂購”是崇信縣一家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包含商城與外賣兩個平臺。崇信縣人民檢察院在依法履職中發現,“汭樂購”平臺上入網經營的商家普遍存在未按規定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形,且平臺上一家名為“手工小吃店”的店鋪並無實體店鋪,不符合《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崇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存在怠於履職的情形。

訴前程序

崇信縣檢察院依法向崇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查處“汭樂購”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相關違法行為,並針對此類違法問題組織開展網絡餐飲服務專項排查工作,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證餐飲食品安全。

崇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對入網“汭樂購”第三方平臺的食品經營單位進行調查摸底,採取對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經營單位在平臺清理下線、督促所有入網平臺的食品經營單位在其經營的活動主頁面公示商家資質、對新入網店鋪進行了造冊登記等方式,有效地加強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了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證了網絡餐飲食品的安全。

典型意義

近年來,依託移動互聯網的飛速發展,我國網絡點餐等食品外賣消費呈現爆炸性增長趨勢,在方便老百姓生活的同時,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亦層出不窮,相關行政部門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本案中,檢察機關通過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議,督促行政機關加強對外賣平臺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網絡食品消費中的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通渭縣檢察院訴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依法履行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牛谷河位於渭河支流散渡河的中上游,流經馬營、平襄、碧玉、襄南等鄉鎮,是唯一貫穿通渭縣城的河流,也是襄南鄉段河流沿岸農用地的主要灌溉水源。

甘肅省檢察院接群眾舉報,稱通渭縣境內存在非法排汙,造成牛谷河河水汙染的情形,河水長期散發惡臭氣味,多位村民用該河河水灌溉農田後,農作物出現發黃、死亡的現象。甘肅省檢察院將線索移交定西市檢察院辦理,定西市檢察院於2017年7月17日移交通渭縣檢察院辦理。通渭縣檢察院經調查發現,牛谷河沿岸共有排汙口20個,且均為直排,尤其是位於通渭縣平襄鎮城關村中山社與南門社一帶,因未鋪設汙水管道,在此居住的400多戶居民直接將生活汙水通過明渠排入牛谷河。

訴前程序

2017年8月21日,通渭縣檢察院向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加快汙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規劃全縣汙水管網工程,將沿岸排汙口全部收集於汙水管網。但通渭縣住建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

訴訟過程

2017年11月28日,通渭縣檢察院依法向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確認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判令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2018年4月20日,安定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確認被告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依法全面、正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違法,責令被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繼續全面履行排汙口的併網建設與汙水管網的監督管理職責。

2018年5月31日,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服一審判決,向甘肅礦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8年9月3日,通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撤回上訴,甘肅礦區人民法院經審查准許撤回上訴。

典型意義

本案起訴後,行政機關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整改,目前全縣已建成汙水管網及截汙管網共計56.33公里,汙水提升泵房一座,基本解決了河道生活汙水直排問題。該案的成功辦理,既守護了當地的綠水藍天,也推動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全面履職,較好體現了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價值和意義。

清水縣檢察院訴清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依法履行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清水縣西幹河位於清水縣西關,是清水縣城區內一條橫貫縣城南北且周圍居住人口密集的河流。2015年,清水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西幹河存在汙水直排問題後,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2017年跟進監督該問題的治理情況時,發現清水縣西幹河河道沿岸仍有18個大排汙口持續排汙,10餘個小排汙口間歇性排汙,汙水直接順地勢走向向北蔓延匯入牛頭河。

訴前程序

對此情形,清水縣檢察院依法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清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職,限期整改。清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在回覆期限內及時回覆。清水縣人民檢察院再次跟進監督時發現,西幹河沿岸部分排汙口仍在間歇性排汙,且所有排汙口均未併入城區汙水管網,水資源和生態環境受侵害的情形沒有徹底改變。

訴訟過程

清水縣檢察院向麥積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確認被告清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怠於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並責令其繼續履行職責,限期對清水縣西幹河未納入排汙管網的排汙口完成併網整治改造。之後,麥積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生效判決,完全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本案起訴後,清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履職,現清水縣沿西幹河兩邊的汙水已全部併入城市排汙管網,西幹河沿岸已修建成美麗的沿河風情線。該案的成功辦理,凸顯了公益訴訟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方面的價值,強化了行政機關怠於履職將被追訴的危機意識,提高了行政機關通過積極履職,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任意識。

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檢察院訴王光、

高步元、楊兵、高步芳汙染環境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王光、高步元、楊兵、高步芳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氰化鈉屬於國家管制的劇毒化學品,仍然在甘肅省敦煌市方山口甘井子7號井金礦採用將氰化鈉溶水後直接澆注在金礦礦洞,再通過水流循環後進行碳吸附的方式非法採金,累計使用7噸氰化鈉。期間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後又隨意將採礦後的有毒廢水直接傾倒、排放至礦井中,且事後未採取相應汙染治理措施,致使有毒廢水嚴重汙染環境。2018年5月,經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調查評估,該廢棄斜井廢水聚集量約700噸,氰化物超標3920倍,周邊環境被嚴重汙染,治理費用估算為97.6萬元。截止案發前,王光、高步元、高步芳、楊兵對造成的汙染沒有采取任何修復治理措施。

訴訟過程

依據敦煌市環保局委託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做出的修復方案,酒泉市肅州區檢察院於2018年7月20日向肅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各被告人依法承擔汙染環境治理工程費97.6萬元、環境監測評估諮詢服務費15萬元,共計112.6萬元。該案於2018年8月21日開庭審理,各被告人當庭表示願意承擔環境修復治理等費用,檢察機關的全部訴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現各被告人已將賠償款112.6萬元交到法院指定賬戶。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過程中,主動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行政機關在理解支持的同時,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通過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既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也為辦理環境汙染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積累了有益經驗。

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檢察院訴蘭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非法佔用

農用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蘭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為了傾倒沼液沼渣,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侵佔並毀壞景泰縣植被管護站的重點公益林管護區灌木林地,且在景泰縣林業局工作人員明確告知其挖溝排汙已侵佔並毀壞林地的情況下,仍然排放沼液沼渣。2018年4月13日,經白銀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鑑定,非法毀壞林地面積共計62.33畝。後經白銀市森林公安局景泰縣分局委託,景泰縣林業局編制了原地恢復造林方案,確定恢復造林所需費用共計112548.40元。

訴訟過程

2018年6月14日,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被告恢復其在景泰縣植被管護站重點公益林管護區毀壞的林地及植被,或承擔被毀林地植被恢復所需費用112548.40元。10月24日,白銀區人民法院判決蘭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按照景泰縣林業局設計的恢復造林方案,恢復其毀壞的林地及植被,於2019年底完成並通過景泰縣林業局驗收,保證成活率和植被覆蓋率。

典型意義

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該案是白銀市首例開庭審理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其目的不僅僅是通過司法手段幫助恢復被毀植被,更是為了教育警示廣大經營者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不觸碰生態保護紅線,將綠色發展理念牢牢根植心中,為守護人類良好生存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慶陽市子午嶺林區人民檢察院訴西峰區溫泉鎮地莊行政村老莊隊村民小組非法佔用農用地刑事附帶民事

公益訴訟案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3年初,傅良忠組織召開西峰區溫泉鎮地莊行政村老莊隊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在老莊組介子山修建集中安葬區,在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以及辦理徵佔用林地法定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導致介子山林地毀壞嚴重。經聘請林業工程師鑑定,西峰區溫泉鎮地莊行政村老莊隊村民小組非法佔用林地面積35.9畝,林地屬性為有林地。之後西峰區林業局制定了修復方案。

訴訟過程

2018年6月,慶陽子午嶺林區檢察院以停止侵害、按照林業部門制定的修復方案對被非法破壞的林地進行補植並承擔相應的管護費用為訴訟請求,向慶陽林區基層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慶陽林區基層法院經開庭審理,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近幾年來慶陽林地破壞現象日漸突出。由於當地生態比較脆弱,破壞後修復難度大,成本高。少數不法分子為了個人及小團體利益,破壞了集體的林木資源,導致局部生態環境受損。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主體,隨同刑事案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除了對破壞林地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外,更注重受損生態環境的修復。作為慶陽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成功審理,達到了“辦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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