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論女命婚姻:以夫之姓,冠我之名

論女命婚姻

八字論女命婚姻:以夫之姓,冠我之名

男命專論財官,蓋財可取富,官可取貴;此雖言其大概,但參之於人事,實乃理之然也。故手中握有此二物,功成名就有何疑?至於女命,又將如何取用?古人聖明,言女命取用在於夫星,此乃一針見血之論也。夫利,其人必能坐享其成;夫困,其婦亦隨之被困;無他,此亦人事之所以然也。

以官煞為夫星,以食傷為子星。婦人嫁之於夫,以夫之姓,冠以我之名,故察婦人命中夫星地位,則可定婦人之貴賤,此以人事之相推可也。又看柱中子星地位如何,則可知婦人晚年之榮辱也。

官煞當時得令,更兼財印以相輔,夫受益也;食神當時得地,財印配合得宜,子得利也。以夫星之成敗,定婦人出身之貴賤,夫貴,其人亦貴,自然享福;以子星之得失,斷婦人晚年之榮辱,子利,其人獲福,晚年必得厚養;母生子,子養母,人事之所以然也。命理與人事相參,實一理共推也;知人事,方可言命理。

八字論女命婚姻:以夫之姓,冠我之名

女人旺夫者何?柱中夫星有生有助也。如婦人命中帶食神,又見財星輾轉化食生助官星,此等之命,旺夫可也。倘若柱中官傷並透,又乏財印從中周旋,夫星受制而必陷於困境,此乃剋夫之兆。

克我者為夫,我生者為子,最要夫子之星乘生旺之氣也。若不能當時得令,退而求其次,引歸時上得旺氣亦可取。如甲木日主,以庚辛為夫,以丙丁為子,生冬三月,金沉水底,其夫必困;若生時在申酉及四庫,旺氣聚於時,反主夫貴榮顯。火陷於水旺月而不能自拔,若生時引歸木火旺鄉,乃子星乘時上旺氣,亦主後代昌盛、晚景順遂。

官煞皆可為女人之夫星。如柱中見官則只用官,不要見煞;如見煞則只用煞,不能見官。不論用煞抑或用官,只得一位為妙,混雜則下賤矣。官煞並見,必主感情駁雜,千絲萬縷,剪不斷理還亂,正經雲:“官煞疊見,淫亂之象”,是也。

八字論女命婚姻:以夫之姓,冠我之名

婦人以正官為正夫,以七煞為偏夫,倘若柱中不見正官而見七煞,亦可以之為夫。柱中純一官星,不拘一位或二位,若無煞星混雜,皆可言其純粹,不可見正官多而謂其不良也;經雲:“無煞女人之命,一貴可作良人”,貴,正官之謂也;無煞只得一貴,無正偏混雜之憂也。

反之,柱中純一煞星而無正官混雜,亦可謂之純,必主其婦性良。更得日主自旺,不至五行偏枯太過,尤妙;但旺又不宜太過,《涇渭論》雲:“女命以柔為本,以剛為刑,以清為奇,以濁為賤”,正此之謂也。

以食神為子息,以時柱為子息宮位。子星引歸時上,而逢旺相之地,再得天月二德扶身,乃夫貴子榮之命也。女人之命,日主太旺、官煞重疊混雜、食傷並見、日柱帶魁罡且遇刑衝、陽刃多現、干支多合,皆主不美;歲運逢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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