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到有人抱怨。
他老家拆遷分了400多萬,他用這錢在杭州投資了三套房子,現在一套自住,一套父母住,另一套出租。
他上班加房租,每年收入20萬。但因為家裡要養兩個小孩,老婆暫時沒有工作。
最近,岳父母忽然提出,十分思念遠嫁的女兒,想讓他把正在出租的房子騰出來,方便他們過來長住。
博主老婆也覺得,自從自己出嫁之後,一直沒能對父母盡孝,所以非常支持父母來杭州。
博主覺得很不公平:“這三套房子都是我的婚前財產,憑什麼要給她父母住?”
除此之外,博主想的還很長遠:
“如果岳父母來長住,意味著每年至少要少6萬的租金收入,而且,岳父母的退休金總和只有一個月2000元,他們身體一旦不好,我該怎麼辦?”
看完這個帖子,我真的好心疼博主老婆:
且不說把父母接到身邊長住——這樣的願望太奢侈了。
她目前需要考慮的是,假如有一天,她的父母身體出現問題,老公又拒絕贍養,她是否有能力對父母盡到基本的責任?
如果一個女人嫁給三套房的男人,撫養兩個孩子,都沒有能力給父母盡孝,那麼其他嫁出去的女兒,還有什麼指望呢?
女人落到這種下場,真不如不嫁人不生娃,自己工作賺錢,好歹能照顧自己的爸媽,不需要看別人的臉色。
02
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
從法律上來看,標準答案當然是:沒有。
同樣的,兒媳也沒有義務對公婆養老。
而現實卻是,生兒子的父母,往往不擔心自己的養老問題,因為兒子有收入,在家裡有發言權。
生女兒的家庭,一旦女兒為了照顧孩子,不去工作,在養老問題上就失了底氣。
像剛才帖子裡博主的老婆。如果她不在家看孩子,而是選擇出去工作,未必就拿不出錢來孝敬爸媽。
可照看孩子是她的責任,孝敬父母是她的義務,這兩樣東西,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她只能顧及一個。
“我抱起孩子,就騰不出手來抱一抱爸媽。”這是很多家庭主婦的窘境。
只要我們一天不承認女性的家庭勞動,這樣的情況就一天不會改變。
如果我是那個女人,我會立馬同意老公的意見:“女婿沒有義務養老。”然後乖乖出去找工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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