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物質決定意識。客觀存在與主觀存在皆是存在,客觀存在即是物質的第一性,但主觀存在不一定符合客觀存在。

接下來我們要明確什麼是“人”,什麼是情緒和情感。

簡而言之,“人”就是有意識卻又不依賴於其意識而客觀存在且具有主觀能動性的物質。

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物質世界賦予“人”以情感和情緒;“人”的意識世界使“人”認識情感和情緒:

“人”的意識反映著物質的存在,而物質本身就是客觀存在的。物質與“人”產生聯繫後,“人”的意識會產生一種對物質的認知,並得出反應與態度,這便是情緒;而情感,便是這一連串的情緒之和。舉個例子,你有一個花瓶,你每次一看到它就會喜歡它,而且你一直以來都很喜歡它。每一次的“看到它”,即是認知,也因此產生了直接聯繫,而此時的“喜歡”是你對花瓶的一種反應和態度,是短暫的情緒;而一直以來,不論是想起或看到,總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聯繫,此種“喜歡”便是每一次短暫情緒的總和,是情感。

當“人”有情緒和情感時,“人”並不會自知這些情緒和情感,“人”需要一個認識的過程,會思考,判斷情緒和情感的類別,此時才算是完成了產生情緒和情感到認識情緒和情感的過程。

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我們先給“愛”和“愛情”下定義,再進行論證。

1.定義“愛”。

“愛”是“人”對存在的主動給予或自覺期待存在的給予,並且是因而獲取滿足與幸福的一種情緒和情感。因而不管是任何存在,對於“人”來說,這種滿足與幸福的情緒和情感,是通過“人”給予存在以“愛”或“人”認為並期待著存在給予“愛”實現的。就像是“你愛著你的紙片人老婆,或者你只又或者你同時覺著你的紙片人老婆能愛你,而你因此獲得了一種滿足與幸福的情緒和情感”一般。

2.定義“愛情”。

“愛情”是一種“愛”的行為,其實施主體和實施對象都是“人”(否則世間一切客觀存在都可以相互產生“愛情”了),“愛情”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由偶然性聯繫向必然性聯繫發展的過程。

3.證明“愛”的存在。

感受不到“愛”的存在嗎?那就看看你父母對你、二次元肥宅對紙片人老婆、戀物癖對所愛之物以及馬克思主義者對革命的行為是否滿足如上的“愛”的定義吧。要是你對照過,你會發現,事實證明,“愛”是普遍存在的。

4.證明“愛情”的存在。

首先,由2我們可知“愛情”的定義是:

“愛情”是一種“愛”的行為,其實施主體和實施對象都是“人”,“愛情”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相互的由偶然性聯繫向必然性聯繫發展的過程。

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那麼,我需要證明“人”的這個行為以及這個聯繫的存在。我們由“愛”的定義可知,“愛”作為一種滿足與幸福的情緒和情感,它既是短暫的,也是長久的;而“愛”也是“人”對存在的主動給予或自覺期待存在的給予(存在的給予實質上就是被給予),給予和被給予本身就是以“給予”定性的同種而不同方式的行為,而“愛”就是其目的。換句話說,“愛”就是一種給予與被給予的行為,即“愛”是行為,因而“愛”是一種存在。在“愛”中,“愛”也是存在,便可以給予和被給予。所以,“愛”的行為就是“愛”本身,同時也是一種情緒和情感。而“人”本身就是一種存在,是物質性的客觀存在,這裡就滿足了,“人”對“人”的主動給予與“人”自覺期待“人”的給予。因此,“愛”這種行為的實施主體和實施對象,在這種情況下必然都是“人”;而實施主體只能是“人”,這是“愛”的定義所決定的。

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於是,在關於“愛情”的定義中我們提到“ ‘愛情’是一種‘愛’的行為,實施主體和實施對象都是‘人’ ”,而“愛”的行為就是“愛”本身,“愛情”即是“愛”,“愛”的實施主體與實施對象,不外乎也是“人”,實施主體也必然是“人”。而“愛”以及“愛”的行為,是普遍存在的,故此,“愛情”這種行為,便也是普遍存在的。

人類真的具備“愛情”這種情感嗎?

依照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觀點而言,萬物的聯繫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人”與“人”相互間是固然是會相互產生聯繫的,但“愛情”為何會是由偶然性聯繫向必然性聯繫的發展過程呢?“人”本身是獨立的存在,他與另外的人產生聯繫的可能本身就是偶發的,在遵循客觀規律的前提下,是受“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影響的,於是便開始向必然性發展了,而結果,必然是消亡,消亡是由辯證法否定之否定規律得出的結果。就比如我與你各自都是獨立的存在,因主觀能動性,我與你相互認識,再到情感和關係的發展以及破滅,而我或你的單方面因主客觀條件而斷絕這個聯繫,本身就使得在聯繫獲得必然性後消亡了。於是我們可以知道,任何“人”與“人”之間的聯繫(人際關係)都不外乎是沿著這個軌跡發展的,“愛情”的發展註定也是這樣。因而“愛情”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相互的由偶然性聯繫向必然性聯繫發展的過程,所謂分手,生離死別等便是必然性聯繫之後的結果——聯繫的消亡。

論證到此,普遍的說,“人”是具備“愛”的情緒與情感的。“愛情”本身就是“人”之間的“愛”的行為。“人”之間的偶然性聯繫的存在證明了,“愛情”,就像搖骰子一般,這便成了概率問題;而“人”之間的聯繫由偶然性聯繫向必然性聯繫的發展過程及其結果,也就使得“愛情”是必然消亡的。但無論如何,“人”的“愛情”就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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