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聞媒體充斥人們的生活後,輿論操縱早已不是什麼秘密。
你有錢就可以買個“熱搜”上個頭條;你很有錢甚至可以登上TV的頭條頭版;
你有錢所有不利你的新聞可以一夜“煙消雲散”;你有錢咬你的一條狗可以被罵得“狗血淋頭”;
這是事實,天下沒有免費的新聞!“有錢可以讓新聞石沉大海”!
蔣勁夫在日本暴打日籍女友,即便國內輿論充斥著該日本女子諸如“夜店達人”、“男女關係混亂”、“金錢陰謀”的說法,甚至還有人上升到了“民族大義”!最終蔣勁夫還是被抓入獄。
理由很簡單——他動手打人了,打得很重。
國內的例子就是馬蓉了。
馬蓉被打,國內新聞、微博大V、自媒體開始瘋狂炒作“擺拍”,還把馬蓉的照片各種PS,無所不用其極。他們關心的不是“為何被打”、不是“誰打的”,而是群起而嘲諷馬蓉的“拍照姿勢”。
試問:即使馬蓉是“十惡不赦”之人,誰有打她的權利?警察還是媒體?還是王寶強?
都沒有!21世紀,在強調“男女平等”、強調“女權”的社會,一個女性被打,輿論竟然一邊倒?
就連那些平時追捧“女權至上”的自媒體也改變了自己的“底線”?“該打”、“打得好”成為了她們的定論。
平日那些題為“女人神聖不可侵犯”、“打女人罪不可恕”等等之類的文章,哪去了?
昨天發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人微博上爆出了馬蓉的幾張照片:
![天大謊言!馬蓉“擺拍”新聞天花亂墜;醫院診斷書被爆無人問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天大謊言!馬蓉“擺拍”新聞天花亂墜;醫院診斷書被爆無人問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還有馬蓉的住院診斷書:
後背大塊都被打得發紫,診斷書白紙黑字,就在網友對此開始發怒:“王寶強怎麼那麼狠”,“真的被打了?”“太可怕了”,還沒等輿論熱起來,曝光這兩條線索的微博就被刪除了:
對此很多人評論:
網友的 一句話道出了真實的現象:
是的,辱罵馬蓉沒人刪,維護女性的評論總是被刪掉,網友都瘋了,打人的人被稱讚,被打的人遭諷刺辱罵。
這該多麼可怕。
根據我國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更可怕的事,對於這樣的醫院診斷書以及被打的真實照片,媒體全部選擇了“沉默”,為了防止更多人知道,還開始刪除微博、刪除帖子。
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打女人更是不可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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